索 引 号 XM03902-0200-2020-03092 生成日期 2020-03-17
发布机构 后溪镇 文 号 溪府〔2020〕1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夯实‘平安厦门’建设基础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夯实‘平安厦门’建设基础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夯实‘平安厦门’建设基础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17 11:2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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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员会:

  为认真落实厦门市卫健委《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夯实“平安厦门”建设基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贯彻落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夯实‘平安厦门’建设基础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平安厦门”建设的群众基础,巩固我镇疫情防控成效和提高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质效,现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指示要求,以服务促管理,以管理保平安,全面摸清并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底数和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及时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系统录入工作,抓好流动人口信息共建共享,全面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增强流动人口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助力最具安全感城市建设。

  专项行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密切协同、共建共享。以村(居)网格为最小单元,按照属地化运作模式,强化主体责任,分工合作,密切协同,责任到人,依托信息共建共享,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内容,提升流动人口信息质量。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针对疫情防控和平安综治工作中暴露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深不细、漏登漏管、底数不清、实名制不严格不充分等问题,充分利用疫情防控既有成果,借助省流动系统平台,突出抓好流动人口未变动数据信息和可疑问题数据的比对核查工作,动态管理,分步实施,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完整率。

  (三)统筹兼顾、提高效率。利用省流动系统和国家平台等网络远程查询功能,结合我镇开展的流动人口已婚育妇健康体检和健康促进讲座进企业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引导流动人口主动参与,积极登记,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比对方式,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二、工作任务

  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变更和协查通报流动人口各类信息,形成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管互管机制,实时管理,动态管理。

  (一)加强信息采集整理。依托省流动系统与全员系统,利用协查通报、远程查询、公文交换等基本功能,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进行及时采集整理,摸清底数,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

  (二)做好系统比对工作。利用省流动系统信息内容,加大对流动人口的信息核查和比对,对省流动系统比对出的问题数据,进行入户核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正或通报,对省内流入人口信息存在不符不实的,及时通报户籍地。

  (三)健全流动人口信息。共建共享信息资源,对核实比对的人员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变更,形成网状化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流动人口信息,提升流动人口信息质量。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疫情结束前)。根据工作方案,各村(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村(居)收集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数据,并对关联数据进行核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时更新省流动系统的数据库,完善省流动人口系统的信息资料,推进对3月下旬市公安局首次数据研判分析筛选出的未登记在“一标三实”数据库的完善工作。

  (二)第二阶段(疫情结束至2020年9月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流动人口大清查,持续开展流动人口数据共建共享,共同提高。充分利用省计生全员信息系统与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的查询功能,加强人员基本信息核对和电子婚育证明查验,加大对跨省流动人口信息的比对和省内流动人口的核查力度,不断提高信息管理质量。确保9月底全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达到90%、准确率达到95%以上。

  (三)第三阶段(2020年底)。采取电话抽查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检验信息质量。确保年底全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达到95%、准确率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的重要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各村(居)书记要亲自负责,专职副书记要具体实施,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横幅、网络、宣传折页等媒介,采取上门走访、集中宣传等方式,以活动为载体在社区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出租房屋业主、用工单位和健康促进进企业等场合时机,广泛宣传发动,取得流动人口对信息采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工作督导。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采集录入维护,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要求,加大督导,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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