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村居、物业、企业、学校:
现将《后溪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
后溪镇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由于群众法律和安全意识不强、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屡禁不止,极易延误灭火救援时机。为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镇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本辖区内所有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的标识设置,为第一阶段整治重点。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我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后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组长,安监站站长任副组长,安监站和消防站人员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站,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推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三、重点治理内容
第一阶段:本辖区、本行业内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1月17日前)
第二阶段:本辖区、本行业内非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3月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作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开展消防车道集中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统一领导,坚持群防群治,实施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要成立集中治理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要制定好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工作按进度完成。
(二)明确治理对象。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具备建筑物消防车道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重点了解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是否有明显标识,是否有占用、堵塞等情况,确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各相关部门要对摸底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资料台账,填写《“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摸底排查表》(详见附件2)。摸底排查的同时,要督促指导本行业内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自行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填写《“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详见附件3)。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
(三)加强标识设置。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1月17日前完成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式样见附件),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四)强化宣传曝光。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微信、短信、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体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全面发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通过发布通告、播放宣传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管理责任,声明禁止行为和法律后果,公布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居民群众自觉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请各单位于1月17日前报送警示标识标牌设置情况(设置情况用图片材料体现)及《“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摸底排查表》,并于每月20日前报送《“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及集中治理工作小结至消防站(邮箱jmhxajz@163.com)。
附件:1.《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进度表》
2.《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范例》
3.《“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摸底排查表》
4.《“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附件1:
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工作进度表
序号 |
重点工作内容 |
主要工作措施 |
完成时限 |
1 |
发布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通告 |
通过镇消防站发布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通告,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和张贴通告,利用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全面发动。 |
1月4日前 |
2 |
成立集中治理工作小组 |
成立区集中治理工作小组。 |
1月9日前 |
3 |
制定实施方案 |
通过镇消防站印发“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
1月9日前 |
4 |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 |
各单位、行业部门在本辖区、本行业内完成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
1月19日前 |
5 |
摸底建档 |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内具备建筑物消防车道管理权限的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填写《“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摸底排查表》,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
1月19日前 |
6 |
开展集中治理 |
通过摸底,督促指导本行业内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自行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填写《“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3月29日前 |
7 |
强化宣传曝光 |
利用微信、短信、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体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全面发动,推动社会形成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共识。 |
日常工作 |
附件2:
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范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 厘米,线宽15 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 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图1: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 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 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 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图2: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图3: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附件3:
“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摸底排查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序号 |
建筑(单位) 名称 |
详细地址 |
管理单位 |
是否为高层建筑(高度≥24米) |
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
是否设置消防车道标识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1 |
||||||||||
2 |
||||||||||
3 |
||||||||||
4 |
||||||||||
注:请各单位将该表格于每月17日前上报至消防站(jmhxajz@163.com)。 |
附件4:
“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序号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执法情况 |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处 |
备注 |
|||
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 |
清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个 |
清理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处 |
清理违法设置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处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注:请各单位将该表格于每月17日前上报至消防站(jmhxajz@163.com),警示标识标牌设置情况另附附件用图片材料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