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2-0200-2019-02678 生成日期 2019-12-23
发布机构 后溪镇 文 号 溪府〔2019〕11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4 02:5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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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村(居),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后溪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后溪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根据11月2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区安委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集中开展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控各项工作,全力遏制事故易发多发势头,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可控,为打造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 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反思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是否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否重发展轻安全的问题,是否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2. 红线意识不强问题。反思政绩观是否存在偏差,是否在招商引资、规划建设时严把安全关。

  3. 安全责任缺位问题。反思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各部门“三个必须”意识是否牢固,管业务是否与管安全脱节,对监管盲区是否做到齐抓共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4. 隐患排查不够扎实问题。反思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安全整治走过场、整改问题盯得不紧等问题。

  5. 执法不够严格问题。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队伍是否过硬,是否存在斗争精神不强、作风不实、能力不够的问题,是否存在检查多执法少、不敢较真碰硬、事故追责不够严格甚至宽松软问题。

  (牵头单位:镇安委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危险化学品

  1. 强化重大风险管控。重点整治: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其中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油气储罐区动火作业未升级管理,倒罐、切水作业现场无人值守;具有爆炸性、反应性物质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未按标准分区、分类、分库存放,或存在超量、超品种以及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镇安监站配合)

  2.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理的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以“生物”、“科技”、“新材料”等名义从事化工生产;未制定并严格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选用不符合资质的承包商或未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管理。(责任单位: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市政园林局、集美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等,镇环保站、安监站、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整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取得高中学历,从业人员未培训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不熟悉;主要负责人不在岗履职,不落实带班值班和承诺公告制度;未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春节后复产复工防范事故方案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市交通综合执法集美大队等,镇安监站、村建办、后溪交警中队配合)

  (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

  1. 消防安全:(1)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消防水源不足(牵头单位:村建办),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牵头单位:城管办);(2)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整治,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出租屋、“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牵头单位:集美消防大队、集美公安分局、镇消防站和村居配合);(3)文博单位、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宗教场所等火灾隐患整治(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4)在建工地、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火灾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分别为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村建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配合)。

  2. 交通运输:(1)路面执法,尤其是导致亡人事故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后溪交警中队);(2)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尤其是海翔大道、324国道基础设施的继续改造提升,以及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牵头单位:集美公路分局、区道安办、区建设局、集美公安分局、区市政园林局,镇道安办、后溪交警中队和村建办配合);(3)“两客一危”、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后溪交警中队、后溪城管中队和北站城管中队);(4)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安监站、村建办、城管办、后溪城管中队、北站城管中队)。

  3. 建筑施工:(1)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行为,加强发证后的安全监管执法,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的安全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镇村建办配合);(2)窨井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镇村建办配合,责任单位:未移交前由建设施工单位负责,已移交的由承接业主单位负责)。

  4. 燃气安全:气站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大型商超餐饮店煤气管道安全问题。(责任单位:镇燃气管理站)

  5. 工矿商贸:工矿商贸行业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日常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安监站)。

  此外,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安监站)、农业机械(责任单位:农口)、民爆物品(责任单位:后溪派出所)、电力、特种设备、水利、油气输送管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均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三、工作措施

  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冲刺行动”,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落实清单管理。各部门要梳理出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逐个销号。一是组织全面排查,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摸清底数。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分析掌握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采取分级分类管理。三是坚持立查立改,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落实严格执法。坚持“严”字当头,出重拳、下狠手,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企业存在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如有重大隐患要加强跟踪督促,并视情责令停产整改。

  (三)落实严肃追责。坚持依法依规严查事故,做到顶格处理、从严处罚。要落实“一案双查”(既查企业主体责任,又查相关监管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实行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追责“三责同追”,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做到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追责的坚决追责、该追刑的坚决追刑。

  (四)落实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普及,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和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强化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一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针对当前临近岁末年初特点,加强季节性安全警示和防范知识宣传。二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采取以案说法、设立“曝光台”等方式,加大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三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岗前安全交底,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2 月20 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对照综合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和部门层面自查自改,并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检查执法。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2月20日,镇政府、各部门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等措施。

  (三)督促指导。2020年2月21日至3月21日,镇安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3月22至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主动创安”与“主动创稳”紧密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内容,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得更加扎实有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承担起监管责任;各镇街要负起属地责任,对本辖区的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遏制作出总体安排部署;要督促企业负起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对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工作不落实的坚决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国家、省、市、区安委办将开展专项督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区安委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督导检查,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镇街,及时开展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工厂、企业、工地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终端落实。

  (四)强化情况报送。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梳理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实在管用的经验做法,互相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和部署情况报镇安办汇总,12月起每月10日、25日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和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有关报表(附件),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镇安办:镇325办公室;联系人:黄雅翔;联系电话:6264266)。

  附件: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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