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辖各办、中心、站;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精神和省、市、区交通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集美区后溪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50号)精神和省、市、区交通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将《集美区后溪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集美区后溪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进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形成“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精神和省、市、区交通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区、镇(街、场、开发区)、村(社区)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月30日前,出台镇路长制实施方案及成立镇级路长办公室,完成镇、村(社区)的两级路长体系建设;3月底前,全镇、村道专管员招募到位、完成培训,并全面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区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形式
(一)区、镇(街、场、开发区)、村(社区)三级路长
以区级辖区为单位,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原则建立区、镇(街、场、开发区)、村(社区)三级路长。区级设立总路长,由区长担任;各镇(街、场、开发区)设立镇(街、场、开发区)路长,由各镇(街、场、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建制村(社区)设立村(社区)路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
镇级相应成立镇路长办公室。
(三)乡村道专管员
区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
五、职责分工
(一)路长及路长办公室职责
1.总路长及区路长办公室职责
总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县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督导下级路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审定镇路长考评结果;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路长依规进行问责。
区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总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乡村道专管员技术培训,组织制定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区级季度考核、镇(街、场、开发区)每月考核的考评机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县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县道工程实施。
2.镇路长及镇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镇路长办公室具体职责由镇路长自行明确。
3.村(社区)路长:村(社区)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区路长办公室和镇村(社区)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养护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