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2024年的主要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厦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市80条、区79条细化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化解成效和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灌口篇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更加夯实,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力争同比实现“双下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部门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组)会、支委会第一议题,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日常学习重要内容。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镇、村(居)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党建办,各村(居),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以下均需各村(居)负责或配合,不再列出)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落实到位,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办备案。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村(居)、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村(居)、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和醇基燃料、休闲渔业等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推动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解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综治事务科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3.健全完善考核调度等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优化改进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加强考核专业力量建设。以“清单+评估”方式、数字化手段,全覆盖开展村(居)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巡查,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提高权威性。把准态势超前研判,定期印发安全风险提示函,及时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跟踪调度、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理直气壮推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科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综治事务科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二、紧抓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推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出台方案,强化动员部署,细化年度工作目标。镇安委办抽调专人成立综合督导专班,统筹协调综合督导工作开展。制定并定期更新综合督导工作方案,明确督导内容、方式、频次和具体要求,确保督导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和专项、重点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性开展督导。将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上传城市风险管控信息平台,实现隐患整改和动态跟踪管理的有效闭环,推动各村(居)、各部门全面落实属地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综治事务科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5.积极配合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区工作方案,制定我镇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督促指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对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评价内容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城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动态清零,确保全覆盖排查、全方位整治,着力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综治事务科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指导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建立举一反三排查整改风险隐患的制度规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建立健全分村(居)、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度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将超期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出台完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进一步加强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强化校园、医院、燃气、居民自建房、体育馆、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加强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开展跨部门联合排查整治,强化责任倒查,守牢群众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公共安全底线。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全国全省一盘棋响应等工作机制》(厦安字〔2023〕4号)文件,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强化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在地的规划管控,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规范充电费用,深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严查非法改装,规范线上经营,实施登记管理,加强路面执法,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责任;规范行业发展,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严惩制假售假行为;推动以旧换新,完善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严格事故全链条溯源追责,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综治事务科、专职消防队、经济服务办、灌口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村居建设办、经济服务科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8.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电气焊、电路过载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等高风险问题,紧盯“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养老院、医院、重点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家庭作坊、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九小场所”、“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储能电站、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连片村寨等老旧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控火灾风险隐患,深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防范,结合文旅、村建部门开展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消防安全整治走深走实。(专职消防队牵头,民生服务办、派出所、村居建设办、经济服务办、综治事务科、经济服务科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9.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配合上级部门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对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覆盖培训。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推动将商用燃气灶、可燃气体探测器纳入3C认证管理,加大燃气用具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监督抽查力度。(综治事务科牵头,民生服务办、派出所、司法所、经济服务科、集美第二自然资源所、经济服务办、灌口市场监管所、灌口城管执法中队、专职消防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深化油气储存等重点企业专项治理与指导服务,加强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和人员聚集安全风险防控。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综治事务科牵头,经济服务办、派出所、专职消防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道路、铁路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和压降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攻坚行动,认真开展重中型货车交通安全风险精细治理提升行动,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梯次组织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等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大客车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持续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强化新生产车辆检验检测管理(派出所、村居建设办、灌口交警中队、经济服务办、农业农村科、灌口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加强公铁水并行地段异物侵限、沿线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大力推行异物侵限等监测系统应用(综治事务科、灌口交警中队、村居建设办、南昌铁路局厦门工务段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铁路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交底不到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体育馆等大跨度建筑质量安全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监管。(村居建设办、农业农村科、灌口市场监管所、民生服务办、项目办、供电所、南昌铁路局厦门工务段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强水上客运、载运危险货物等重点运输船舶监督检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探索渔业船舶船籍港地和靠泊港地共管机制。鼓励老旧渔船更新改造,配合市级开展海洋渔船配备北斗定位终端更新改造工作。持续推进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化“商渔共治”工作,紧盯商渔船碰撞高风险警示区和船舶航行密集水域,强化水上安全联合检查。加强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健全水上交通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协同处置。(综合治理办、农业农村科等分工负责)
14.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综治事务科负责)。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灌口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开展民爆物品使用企业安全检查(派出所负责)。持续推动多功能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农业农村科负责)。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民生服务办负责)
四、深化安全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层基础
15.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根据上级党校安排,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开展医院、养老院、危险货物运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和房建市政工程爬架、吊篮施工安全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推动各村(居)、有关部门按职责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16.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探索应急广播机制进企业,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推动在镇级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持续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并积极推荐上报参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单位和个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事务科、民生服务办、专职消防队、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年底前,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改革,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力量配备,统筹村(居)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推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队伍规划布局,强化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加强设备配备和设施建设,强化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高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水平。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五、突出安全执法服务,守牢安全底线防线
18.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穿透力。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执法、“四不两直”等方式,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快从重严肃查处重大案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行业禁入、“一案双罚”等措施。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应急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安全监管执法案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行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执法制度,开展“综合查一次”“综合监管一件事”和片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势。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迟报行为(综治事务科牵头,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判行业安全形势,运用检查、通报、约谈、教育培训等方式开展行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各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分工负责)
19.持续开展督导和专家指导服务。镇级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聚集和风险突出的镇街开展“开小灶”帮扶指导,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村(居),有针对性地派出镇级指导检查组或驻守督导组,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做到有清单、有台账、有评价、有会商、有闭环、有运用。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管理和保障作用。(综治事务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六、加强科技支持应用,筑牢安全发展基石
20.加强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配合上级持续加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建设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智慧安全”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全镇安全风险点位与“安全热心人”队伍形成一体化安全监管网络。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等工作。深入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经济服务办,南昌铁路局厦门工务段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21.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厦门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化、清单化隐患自查整改清零工作,实现问题隐患进行动态销号管理,为定期开展城市重大风险研判、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安全风险基础数据,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综治事务科,各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部门分工负责)
附件:灌口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灌口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名称 |
类型 |
年度目标 |
责任单位 |
牵头镇领导 |
1 |
强化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监管 |
安全责任 |
结合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许经营协议履约等方面监管,有效规范燃气供应站点运营,全面夯实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已排查出的燃气风险隐患整治。 |
综治事务科,各村(居) |
负责燃气工作的分管领导 |
2 |
重点隐患路段整治 |
安全工程 |
12月底前,推动完成2024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隐患路段整治。 |
派出所,各村(居) |
负责公安工作的分管领导 |
3 |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安全工程 |
12月底前,推动完成2024年度2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村居建设办,各村(居) |
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分管领导 |
4 |
组织民政系统参加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
安全培训 |
组织全镇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集中培训。 |
民生服务办 |
负责民政工作的分管领导 |
5 |
小型水库安全提升整治工程 |
安全工程 |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全面加强水库提能保安建设,整治水库库容库貌,配套完善水库安全管理设施,精准补齐短板弱项,保障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安全运行,工程外观完好、面貌整洁。 |
农业农村科 |
负责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分管领导 |
6 |
公众交通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
安全素质 |
紧盯全镇客货运职业驾驶人群体,联合道安部门建立健全全镇职业驾驶人轮训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客货运职业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能力 |
灌口交警中队、道安办、村居建设办,各村(居) |
负责公安、交通运输工作的分管领导 |
7 |
货运车辆安全系数提升工程 |
安全工程 |
推进全镇大货车盲区预警设备升级安装工作,力争完成辖区所有集美籍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盲区预警设备升级安装工作。 |
灌口交警中队、村居建设办、经济服务科,各村(居) |
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分管领导 |
8 |
重点道路大货车右转盲区隐患整治 |
安全工程 |
结合涉大货车事故路口及日常排查情况,配合上级在全镇多个重点路口设置“右转危险区”及“右转必停”标志标线,减少大货车右转盲区事故。 |
灌口交警中队、村居建设办 |
负责公安工作的分管领导 |
9 |
卫健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 |
安全培训 |
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或本级主办的二级三级医院、医养结合养老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
民生服务办 |
负责卫健工作的分管领导 |
10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安全标准 |
推动全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级评定工作,引导、培育一批企业进一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考评等级。 |
道安办、村居建设办、派出所、灌口交警中队、综治事务科 |
负责交通运输工作的分管领导 |
11 |
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窗开窗 |
安全工程 |
推动全镇公共娱乐、医院、学校、群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进行改造,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条件。 |
专职消防队、综治事务科、村居建设办、灌口城管执法中队、派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村(居) |
负责消防工作的分管领导 |
12 |
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 |
安全工程 |
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突出老旧电梯、住宅加装电梯和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强烈的电梯,重点查验安全保护装置等关键部位和运行质量,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保障电梯运行安全。配合上级完成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
灌口市场监管所、有关部门,各村(居) |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
13 |
重点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 |
安全监管 |
推动学校、养老院、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机构、文博单位、国有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
专职消防队、民生服务办、经济服务办 |
负责消防工作的分管领导 |
14 |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 |
安全素质 |
推动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参评二级、三级标准化企业,完成150家小微企业标准评审任务。 |
综治事务科 |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
15 |
推进工信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提升 |
安全基础 |
借力第三方专业机构,至少深入20家工信企业,指导服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将问题隐患抄送至相关执法部门,推送给广大企业举一反三自查整改。 |
经济服务办、专职消防队、灌口市场监管所、村居建设办 |
负责科技和工信工作的分管领导 |
16 |
推进落实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技改五项措施 |
安全工程 |
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房东主担”模式,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完成全镇生产经营自建房落实消防技改五项措施,提升全镇生产经营自建房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
专职消防队、经济服务科,各村(居) |
负责消防工作的分管领导 |
17 |
工程施工涉及砂石处置排查整治 |
安全责任 |
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排查整治中发现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做到立查立改,坚决杜绝借各类工程施工名义非法采矿,维护矿业管理秩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
集美第二自然资源所、灌口城管执法中队 |
负责资源规划工作的分管领导 |
18 |
强化学校消防领域督导检查服务 |
安全责任 |
进一步对镇属学校开展消防领域全覆盖督导检查服务,督促在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风险源管控、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
民生服务办、专职消防队 |
负责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 |
19 |
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
安全基础 |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完善中小学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标准设置限速标识,合理设置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机动车校内通行。 |
民生服务办、灌口交警中队 |
负责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 |
20 |
强化学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
安全责任 |
开展学校燃气安全问题隐患整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限期整改,动态清零。 |
民生服务办、村居建设办 |
负责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 |
21 |
“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
安全基础 |
提档升级救灾物资齐全的基层应急避灾点,打造基层一体化管理的应急物资储备示范站,配合上级组建具备视频会商、指挥调度等功能的基层应急指挥服务站,建设适宜群众互动体验、研学教育的安全文化宣教基地。 |
综治事务科及有关部门,各村(居) |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
2024年1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