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1-0102-2024-00443 生成日期 2024-03-27
发布机构 灌口镇 文 号 灌政〔2024〕41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10:15 阅读人数:
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各村(居):

    为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提升安全服务保障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确保

  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卫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沈  迪(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尹培虎(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更新(宣传委员)

  陈灵芬(三级调研员)

  刘以强(四级调研员)

  秦相忠(综合服务中心六级职员)

  成  员:刘  强(灌口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王世衡(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海瑞(灌口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林志兴(灌口派出所副所长)

  尹传军(灌口交警中队指导员)

  王光尧(党政办主任)

  林玥玲(经济服务办主任)

  白姝瑛(社会事务办主任)

  陈兆卫(综合执法队队长)

  陈伟昆(综治事务科负责人)

  许志青(民生事务科负责人)

  叶平壤(农业农村科科长)

  苏智益(灌口镇消防站负责人)

  洪建祥(第一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祈国(第二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惠娟(铁山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杜国伟(黄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徐燕蓉(上头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晓玲(双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黄志伟(安仁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周永健(李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颜宝川(东辉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建彬(田头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世庆(坑内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燕忠(深青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玉伟(上塘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远兴(顶许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志超(三社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廖德通(双岭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俊雄(井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晋雅(陈井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曾焕迁(浦林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指挥组,详见应急预案。

  三、工作内容

  (一)加大殡改宣传力度。要正确分析研判当前防火形

  势,制定清明祭扫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网络、短信、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清明安全文明祭扫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推广网络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引导群众采用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市民可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登录“厦门云祭园”免费进行网络祭扫。要持续开展丧事简办、文明治丧、移风易俗、违建坟墓整治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的宣传,防止丧事大操大办和骨灰二重葬、违规翻修硬化坟墓。

  (二)实行错时错峰祭扫。区殡仪服务站开放时间:3月30日至4月14日08:00-17:00,原则上实行“单双号”限流祭扫,即《骨灰寄存证》上“排位号”末尾数为1、3、5、7、9的在奇数日祭扫;末尾数为2、4、6、8、0的在偶数日祭扫。采取分时、错峰、限流等措施,自主限定每日入站人数上限,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每户祭扫不超过5人。

  (三)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要配齐配足消防器具,加强应急演练,完善疏散路线和引导标识;严格管控火源,祭扫时严禁携带烟花、鞭炮进入各类场所,提倡无烟祭扫,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不当、用电用气和祭扫用火等引发火灾;加强行车安全引导教育,严防各类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四)及时研判处置舆情。针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可能引发的敏感舆情,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预测预判,制定舆情处置应急预案,熟悉处置程序、方法和要点,通过报纸、电视、LED广告等方式正面宣传及时应对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发现早、处置巧、不扩散、不复燃。

  (五)加强严控森林防火。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上山人员管控,在上山路口设置临时劝返站(或防火检查站),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巡查和管控,严格火源管控,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鞭炮花烛、焚烧香烛纸钱,杜绝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四、部门分工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筹划清明祭扫各项工作,指导督促村(居)落实工作要求。

  1.党政办(宣传口)要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倡导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营造文明良好的舆论氛围。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文明殡葬和森林防火等有关法规政策。

  2.社会事务办要发挥指导作用,对辖区清明祭扫舆情进行客观预判和风险评估,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对我镇各殡葬祭扫服务场所的检查和指导。

  3.综合治理办、灌口派出所、灌口交警中队要保障清明节期间殡葬祭扫服务场所周边交通顺畅,协助民政部门和各殡葬祭扫服务场所秩序维持,及时处置治安案件。

  4.社会事务办(卫健口)、灌口中心卫生院要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伤亡事故及时处置,配备救护车辆,调度卫生救护力量现场保障。

  5.农业农村科、应急管理口(消防)要组织开展森林等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宣传防火知识,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发现火灾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6.经济服务办、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7.综合执法办、灌口城管执法中队要依法查处辖区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纠正群众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8.各村(居)要成立清明祭扫工作专班,相关包村组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对属地各殡葬祭扫服务场所及山上、村庄周边等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现场的巡查和管控,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处置治安案件,检查辖区内零星散墓的防火安全,确保清明节祭扫文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及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祭扫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认真策划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功能,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政策,引导广大群众采用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绿色祭扫方式。

  (三)加强监督检查。清明期间各相关部门、成员单位、村(居)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森林防火等工作要求,对各村(居)骨灰楼室进行安全检查,紧盯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值班组及各有关单位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3月30日、3月31日、4月4日、4月5日、4月6日、4月13日、4月14日祭扫高峰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祭祀活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区殡仪服务站值班电话:6091062

  灌口镇值班电话:6367088

  附件:1.灌口镇2024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灌口镇2024年清明节值班表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灌口镇2024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镇2024年清明期间各项祭扫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组

  组  长:陈卫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沈  迪(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尹培虎(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更新(宣传委员)

  陈灵芬(三级调研员)

  刘以强(四级调研员)

  秦相忠(综合服务中心六级职员)

  成  员:灌口城管执法中队(刘强)、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王世衡)、灌口中心卫生院(黄海瑞)、灌口派出所(林志兴)、灌口交警中队(尹传军)、党政办(王光尧)、经济服务办(林玥玲)、社会事务办(白姝瑛)、综合执法办(陈兆卫)、综合治理办(陈伟昆)、民生事务科(许志青)、农业农村科(叶平壤)、灌口消防站(苏智益)。

  二、工作职责

  1.党政办(宣传口):负责做好清明节期间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殡葬和森林防火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网络舆情监测、搜集、研判、引导和管控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民政局汇报;加强对我镇各殡葬祭扫服务场所的检查和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引起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

  3.综合治理办、灌口镇派出所、灌口交警中队:负责现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依法对聚众闹事不法分子进行严肃查处,加大对涉嫌殡葬案件调查侦破力度,增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保障清明节期间殡葬祭扫服务场所周边安全;负责接访因殡葬突发情况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保障清明节期间殡葬祭扫服务场所周边交通顺畅,维持交通秩序。

  4.应急管理口(消防):负责处理突发消防事故,及时调度消防车辆,扑救因祭扫等引发的山林火灾,做好护林防火工作,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5.农业农村科:加大野外祭扫用火检查力度,严禁祭扫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做好事后损失处置工作,全力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6.村居建设办、社会事务办(文化口):对接区市政园

  林局、文旅局加强辖区内景区、公园、城区绿化带等地零散墓地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扑救火灾。

  7.社会事务办(卫健口)、灌口中心卫生院:负责殡葬祭祀引发疫病消毒工作,处理因突发事件伤亡事故,配备救护车辆,调度卫生救护力量现场保障。

  8.经济服务办、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违规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予以取缔打击,会同公安部门依法对因预售、炒买炒卖、传销墓穴(地)、骨灰存放格位等引发群体事件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查处。

  9.综合执法办、灌口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对通往殡葬祭扫场所道路两旁占道销售殡葬用品商贩进行劝导清理;会同公安、交警、环保部门依法对占道搭灵棚,出殡车辆沿途乱放鞭炮、抛撒纸钱等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加强巡查管控,严厉打击新增墓地、活人墓、硬化墓问题。

  10.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殡葬活动的宣传、管理和安全监督,组织人员加强对属地殡葬祭扫服务场所及山上、村庄周边等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现场的检查和管控,避免人员聚集,及时处置治安案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采取各项相应措施,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通管理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现场组织者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紧急疏散现场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

  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5.最大限度保护骨灰等贵重物品,减少受损程度。

  (三)出现突发事故,祭扫群众有挤伤等情况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现场组织者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群众引导、疏散工作;

  4.交通管理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卫健部门调派疾控中心及时对现场进行消杀;

  6.做好善后事宜。

  (四)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位置。

  (五)突发社会治安事故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及时疏散。

  1.不法分子制造事端的,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殡葬用品、骨灰格位传销人员制造事端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3.死亡人员家属借机闹事的,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置。

  (六)突然发生矛盾纠纷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工作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求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七)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

  1.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当天是群众祭扫的高峰日,领导小组成员

  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成员单位要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组成员应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

  (四)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领导小组成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备注:清明节祭扫重点场所和高峰期

  1.重点场所:区殡仪服务站及各村(居)野外祭扫点。

  2.高峰期:3月30日—4月6日(8天)。

  附件2

  灌口镇2024年清明节值班表

  日 期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

  姓 名

  联系方式

  姓 名

  3月30日

  余更新

 

  范文炜、张金量、洪亚色、刘丁援、庄炜程、吴妙婷、林婷婷、林志力

  陈进焰

 

  3月31日

  余更新

 

  范文炜、张金量、洪亚色、刘丁援、庄炜程、吴妙婷、林婷婷、林志力

  陈进焰

 

  4月4日

  陈德坚

 

  陈世立、陈美忠、许炳春、方文渊、林锦辉、吴晓颖、陈永芳、叶映雪

  刘星文

 

  4月5日

  李远程

 

  王水强、侯功涛、林晓莹、陈雅彬、翁晓佳、陈玉鑫、吴天文、陈燕娜

  4月6日

  郑志献

 

  王光尧、叶淑玫、林小芸、曾爱平、陈盛恒、秦  川、陈世聪、刘志龙、陈逸茗

  罗  蕾

 

  4月13日

  沈  迪

 

  白姝瑛、庄尧辉、柯宽容、洪惠英、许爱芳、姚炳杰、林翠玉、邱智敏

  4月14日

  陈德坚

 

  陈世立、陈美忠、许炳春、方文渊、林锦辉、吴晓颖、陈永芳、叶映雪

  刘星文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