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1-0103-2022-05761 生成日期 2022-11-21
发布机构 灌口镇 文 号 灌政〔2022〕304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1 09:0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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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决定设立灌口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关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

  组  长:陈卫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灵芬(三级调研员)

  沈  迪(党委副书记)

  周  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晓蕾(宣传委员)

  罗  蕾(组织委员)

  刘星文(二级调研员)

  成  员:陈世立(综治办负责人)

  王光尧(党政办主任)

  何炜宏(灌检室主任)

  林玥玲(经济办主任)

  陈伟昆(民生事务科科长)

  陈坤标(灌口司法所所长)

  杜剑雄(经济服务科科长)

  陈志雄(社会事务办干部)

  范文炜(村居建设办主任)

  王水强(农业农村科科长)

  杨金龙(教育干事)

  秦相忠(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志青(安全生产负责人)

  王世衡(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杜丽珍(灌口镇妇联主席、残联负责人)

  陈奋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洪建祥(第一社区书记、主任)

  陈祈国(第二社区书记、主任)

  林惠娟(铁山社区书记、主任)

  杜国伟(黄庄社区书记、主任)

  徐燕蓉(上头亭社区书记、主任)

  林晓玲(双乐社区书记、主任)

  黄志伟(安仁社区书记、主任)

  周永健(李林村书记、主任)

  颜宝川(东辉村书记、主任)

  吴建彬(田头村书记、主任)

  陈世庆(坑内村书记、主任)

  苏燕忠(深青村书记、主任)

  王玉伟(上塘村书记、主任)

  陈远兴(顶许村书记、主任)

  蔡志超(三社村书记、主任)

  廖德通(双岭村书记、主任)

  陈俊雄(井城村书记、主任)

  陈晋雅(陈井村书记、主任)

  曾焕迁(浦林村书记、主任)

  灌口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社会事务办,承担日常工作,陈灵芬任办公室主任(兼),陈伟昆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办公室联络员王雪丽、庄炜程。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社会事务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成员单位对照《厦门市集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文件内容,对接上级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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