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决定设立灌口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有关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成员
组 长:陈卫平(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灵芬(三级调研员)
沈 迪(党委副书记)
周 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张晓蕾(宣传委员)
罗 蕾(组织委员)
刘星文(二级调研员)
成 员:陈世立(综治办负责人)
王光尧(党政办主任)
何炜宏(灌检室主任)
林玥玲(经济办主任)
陈伟昆(民生事务科科长)
陈坤标(灌口司法所所长)
杜剑雄(经济服务科科长)
陈志雄(社会事务办干部)
范文炜(村居建设办主任)
王水强(农业农村科科长)
杨金龙(教育干事)
秦相忠(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许志青(安全生产负责人)
王世衡(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杜丽珍(灌口镇妇联主席、残联负责人)
陈奋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洪建祥(第一社区书记、主任)
陈祈国(第二社区书记、主任)
林惠娟(铁山社区书记、主任)
杜国伟(黄庄社区书记、主任)
徐燕蓉(上头亭社区书记、主任)
林晓玲(双乐社区书记、主任)
黄志伟(安仁社区书记、主任)
周永健(李林村书记、主任)
颜宝川(东辉村书记、主任)
吴建彬(田头村书记、主任)
陈世庆(坑内村书记、主任)
苏燕忠(深青村书记、主任)
王玉伟(上塘村书记、主任)
陈远兴(顶许村书记、主任)
蔡志超(三社村书记、主任)
廖德通(双岭村书记、主任)
陈俊雄(井城村书记、主任)
陈晋雅(陈井村书记、主任)
曾焕迁(浦林村书记、主任)
灌口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社会事务办,承担日常工作,陈灵芬任办公室主任(兼),陈伟昆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办公室联络员王雪丽、庄炜程。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部门职责任务分工
社会事务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各成员单位对照《厦门市集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文件内容,对接上级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
2022年11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