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厦门市集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完善基层消防组织机构的意见》(集消安委〔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集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口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肖国华(灌口镇专职消防队负责人)
成 员:周小南(灌口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黄伟斌(灌口镇专职消防队副队长)
苏智程(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文员)
林志达(灌口镇专职消防队班长)
陈桂林(灌口镇专职消防队班长)
许强明(灌口镇专职消防队班长)
林勇林(灌口镇专职消防队驾驶员)
陈伟达(灌口镇专职消防队驾驶员)
许鹭斌(灌口镇专职消防队驾驶员)
杜国华(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黄延鹏(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林庆南(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洪 涛(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陈枝生(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苏志结(灌口镇专职消防队战斗员)
各村(居)应当参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工作领导机构,村(居)书记、主任作为领导机构负责人,建立各网格消防协管员,各包村(居)工作组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切实推进消防工作。
消防工作站人员调整时由继任者自行接替。
二、办公地点
灌口镇灌口南路599号专职消防队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站长工作职责
(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履行消防检查职责。
(二)根据工作站工作职责,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合理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履行职责,及时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动态和信息,积极做好各种防范措施,确保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无较大以上事故。
(四)主动接受党委和政府的指导、监督,正确处理好内部关系,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五)全面负责工作站工作,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任务,开拓创新,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六)合理分配正副队长及成员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全体人员的工作,建设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会议,听取各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汇报。
(七)认真抓好工作站的业务学习,抓好制度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正副队长工作职责
(一)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做好工作站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工作。做到办事高效、执法公正。
(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工作站工作职责,正确行使职权。
(三)提出消防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各类消防教育培训,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四)组织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组织解决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助站长督促、检查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五)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健全工作站管理体制,创新内部运作机制。
(六)要掌握好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行政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主动做好调查总结,定期汇报消防安全信息情况。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消防工作站成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责任区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责任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意见。
(二)学习消防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重点、内容、方法和程序。
(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查处、移交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台账、档案。
(四)建立健全责任区内群众性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努力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掌握责任区内社会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掌握责任区火灾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火灾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七)完成站领导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
2022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