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1-1200-2019-01045 生成日期 2019-04-24
发布机构 灌口镇 文 号 灌政〔2019〕72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灌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字〔2019〕5号)。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要求,立足我镇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09:4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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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灌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4日 

  灌口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字〔2019〕5号),和1月9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5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1月15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以及3月4日黄强黄务副市长在全市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闽安委明电〔2019〕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要求,立足我镇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2019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镇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金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高少冷(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人选)

  刘  康(调研员)

  许伟平(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蔡永记(党委委员、提名副镇长人选)

  张荣华(副镇长)

  李玉清(副调研员)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监站,由镇安监站站长于中立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站工作人员组成。

  四、工作重点

  在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和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燃气(含管线)、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对象,以及超高建设等建设项目,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告知企业制定清单、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措施

  (一)企业

  企业负责,自查自改。辖区内各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从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企业工艺系统、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及时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二)村(居)

  村(居)负责,自查自改。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灌口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村级网格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开展本村(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危房、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私人出租屋、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基础建设和自然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或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三)行业主管部门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通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二是镇级安全生产小网格检查组(安全生产协管员),按照人员分组和所划片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据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上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村(居)、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责任。排查治理工作由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工作扎实进展,协调解决遇到的矛盾困难。

  (二)创新工作方式。一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工作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兴师动众”。综合运用镇级小网格作用,重点深入存在薄弱环节、重大风险、安全生产基础差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安全生产基础好、管理规范、多年没有事故的企业少检查多提醒。二要加强服务,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互联网、LED、横幅、橱窗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1、安全生产协管员检查组人员及片区安排表

  2、村(居)安全生产工作联络人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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