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1-1200-2019-00404 生成日期 2019-03-15
发布机构 灌口镇 文 号 灌政〔2019〕39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落实《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闽农委办〔2019〕2号)、《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共集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厦。一、目标要求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二、重点任务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11:4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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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现将《灌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灌口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闽农委办〔2019〕2号)、《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中共集美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集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厦集农办〔2019〕1号)部署安排,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二、重点任务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做到环境净化。(责任单位:环卫站)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责任单位:村建办、河(湖)长制办公室)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责任单位:农业办)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责任单位:卫计办)

  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集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整治村庄杆线乱牵乱拉乱搭现象、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责任分工

  (一)镇主抓、多方参与。镇政府对村庄清洁行动负主体责任,各部门按责任分工,做好指导督促检查。镇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居)为单位、村(居)民为主体。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居)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其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工作进度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2月,分3个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9年1月):全面启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以村改居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针对整治过程中突出问题,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抓住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持续提升阶段(2020年1月一12月):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村庄清洁的建设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对推进工作较好,完成质量较高的社区,给予适当奖励并通报表扬,将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评估考核并上报省市区等上级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区委农办、农林水利局牵头指导推动下,镇各相关部门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专项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确保责任落实。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动员、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村(居)的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发挥村(居)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镇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间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多方协同参与。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推选宣传社区、居民户示范典型,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

  (五)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

  (六)及时调度情况。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推动解决。做到每周一盘点、每月一晾晒、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评,督促抓好落实。各村(居)每个季度末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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