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3901-1800-2018-00340 | 生成日期 | 2018-03-19 |
| 发布机构 | 灌口镇 | 文 号 | 灌政〔2018〕55号 |
| 标 题: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居):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下达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镇级财政已在3月 5日将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等补助资金按时拨付各村(居)。3.在补偿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及时分配发放给各单位及承包户,适时完善管护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护义务,承担管护责任。4.各村(居)应建立健全补偿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档案,并将发放情况上报镇农办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