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进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形成“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我镇制定了《灌口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成立灌口镇路长制建设领导小组,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灌口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2.关于成立灌口镇路长制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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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
2018年2月8日印发 |
附件1:
灌口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发生短板确保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 号)及省、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的部署要求,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责任明确、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路长管理制度,落实镇、村(居)的管养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推进应急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全面改善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公路服务能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构建农村公路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管养,综合整治,注重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月30日,我镇挂牌成立镇级路长办公室,并出台了路长制实施方案,完成镇、村(居)两级路长体系建设;3月底前,全镇、村道专管员招募到位、完成培训并全面到位上岗,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2020年,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全镇农村公路净化、绿化、美化“三落实”,安全、应急、畅通“三提升”,路面平整、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排水顺畅、绿化美化“六标准”,公路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物体、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等路域环境“八个无”,构建起建养并重、外通内联、安全舒适、路域洁美、服务优质的“畅、安、洁、优 ”农村交通发展新格局,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形式
(一)镇、村(居)二级路长
以镇级辖区为单位,按“分级管理、层次处置、分级考核” 原则建立镇、村(居)二级路长。设立镇路长,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 各建制村(居) 设立村(居)路长,由村(居)主任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
镇级相应成立镇路长办公室,主任由镇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乡村道专管员
区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路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镇、村道里程30公里左右。
五、职责分工
(一)路长及路长办公室职责
1.镇路长及镇路长办公室职责
镇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在区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乡村道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协助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协调县道管养问题,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镇路长办公室具体职责由镇路长自行明确。
2.村(居)路长:村(居)路长为辖区内村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路专管员在区路长办公室和镇村(居)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养护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乡村道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乡村道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 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附件2.
灌口镇路长制建设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我镇“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推进全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形成“四好农村路”长效管理机制。经研究,决定灌口镇路长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路长:柯振敏(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路长:蔡永记(党委副书记)
陈向阳(副镇长)
成 员: 范文炜(村建办主任)
林福仁(综治办主任)
梁荣昌(党政办副主任)
于中立(安监站站长)
陈 斌(交警中队中队长)
吴万达(林业站站长)
薛文然(水利中心站站长)
陈恩全(派出所副所长)
陈远新(行政执法中队队长)
杜朝庭(司法所所长)
洪鸿宾(第一社区主任)
陈祈国(第二社区主任)
林书进(铁山社区主任)
黄亚忠(黄庄社区主任)
陈启志(上头亭社区主任)
陈亚铃(双乐社区书记、主任)
黄志伟(安仁社区负责人)
杜文忠(李林村主任)
叶开发(东辉村主任)
林锦辉(田头村主任)
周瑞平(坑内村主任)
苏燕忠(深青村主任)
林总达(上塘村主任)
许文毅(顶许村主任)
林毅祥(三社村主任)
陈世森(双岭村主任)
陈世聪(井城村主任)
陈志斌(浦林村主任)
陈美汉(陈井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建办,主任陈向阳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村建办主任范文炜担任,党政办、村建办、道安办、安监站、司法所、水利站、林业站、交警中队、行政执法中队、各村(居)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村(居)相应成立路长办公室。同时组建交通、公路、建设、环保、水利、行政执法、交通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配合各级路长问题处置。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