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灌口镇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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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向集美区委、区政府下达《2017-2018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确定集美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社区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将流动人口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确认黄庄社区为我镇开展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镇级示范点。
创建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试点示范社区是进一步推进我镇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工作的重要举措。我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配套创建经费,各村(居)要按照创建工作要求严格科学使用经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进一步细化创建方案,扎实推进工作,务求取得实效。我镇将对示范点进行督查评估指导,适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5日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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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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