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57条。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2-6078182;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12号403室;邮政编码:361022)。
一、概述
自2008年5月1日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我街道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要求,我街道继续推进2014年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我街道主要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了街道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受理点设置于街道办公楼403室)。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单位每季度信息公开统计汇总并上报区信息中心;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丰富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众参与功能;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
(三)配合区健全完善《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
(四)继续推进2002年以来政府信息公开的清理发布工作。目前,我单位已完成2002年以来主动公开文件的整理工作、相关文件概要的编制和文件发布上网的工作。
(五)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参加区信息中心按照《厦门市集美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分类的培训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配套制度的学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4年本街道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截止到2014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型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22条,主要包含人事任免、领导分工、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约占总体的比例为38.2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25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7.84%;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主要包含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政府公报、其他政府工作报告,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31%;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主要是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3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1.2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0.6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7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27.2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1、集美区杏滨街道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2、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区档案局和图书馆,提供群众查询的设备和场所;3、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0592-607818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到2014年年底本街道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主要来自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电子邮件申请,申请结果均要求以电子档的形式提供,所以无该项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本区没有发生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便捷性。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性和自觉性。
(三)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20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15年1月20日印发 |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4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4 |
31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4 |
31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25 |
35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