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2000-2021-00690 生成日期 2021-02-09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文 号
标 题: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30 10:2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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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滨街办[2021]9号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土地房屋征收协调领导小组以及区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对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存在的制度建设不到位、不健全,政策执行不规范、不统一,征收费用报审及结算滞后等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街道实施的征收项目,按照“排查一批问题,治理一批难点,完善一批制度”的要求,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中注重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到位;注重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征收工作;推动从体制机制上查缺堵漏,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征收领域权责运行。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房屋征收制度政策建设方面

  1.是否按照我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落实;

  2.是否按照各片区征拆指挥部研究明确的土地房屋权属认定程序执行;

  3.是否按规定落实和执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正常标准,是否严格执行不可预见费、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二)土地房屋征收具体执行方面

  1.征收地上附着物清点丈量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不规范清点数据现象等问题;

  2.是否及时开展费用审核和报审、是否及时完成项目结算等问题;

  3.是否存在不规范收储、只收不管等问题。

  (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监管方面

  1.是否严格遵守征收补偿款发放流程,是否存在不规范发放及使用征收补偿款等问题;

  2.是否存在超比例使用调剂费、不规范使用工作经费等问题;

  3.是否存在安置房建设、产权办理滞后以及(逾期)过渡费超期发放等问题。

  三、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

  街道办事处成立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

  组  长:章琳琪(杏滨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元震(杏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长清(杏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朱  晶(杏滨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副主任)

  王保武(街道四级调研员)

  成  员:郑荣华(街道四级调研员、街政办主任)

  戴燕卿(杏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赵奕源(杏滨街道办事处财经办主任)

  郑远昕(杏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朝华(杏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志兴(杏滨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武加(锦园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林加强(前场社区副主任)

  陈改良(西滨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杜守恩(马銮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江达庆(兴盛中心副总经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街道党政办(项目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元震担任,成员:戴燕卿、赵奕源、刘雯、郑远昕、江达庆、邱燕麒、刘宇泽,同时抽调街道相关部门人员按上述三个方面组成三个工作专班,进行自查,督促整改。

  各部门主要职责:

  1.街道项目办负责检查土地房屋征收政策执行及规范等问题;

  2.街道财经办负责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拨付、审核结算,不可预见费、工作经费使用及管理等问题;

  3.街道建设站负责安置房申请、使用及管理,安置房产权办理等问题;

  4.街道街政办负责对村级组织征地补偿款管理、使用监管等,以及征地中涉及的林地审核、林木补偿及涉及用海等问题;

  5.兴盛中心负责土地收储及管理等问题;

  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协作配合,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齐心协力抓好本部门相关任务的落实,形成合力,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2021年1月11日至3月31日)

  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举报邮箱、电话等途径,听取群众意见,并指定专人做好分类及登记。同时,围绕上述土地房屋专项治理3个方面主要内容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收集到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街道召开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明确各部门、各社区的工作职责,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街道驻社区工作组要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

  2.自查自纠。各部门、各社区要对本区域内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和纠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包括组织部署、开展自查、自查结果、整改意见、工作建议等)于3月20日前报街道整治小组办公室(党政办)。

  (二)整改落实(2021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各社区根据自查情况,对本区域内土地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按照我市土地房屋征收相关规定依法整改落实。各部门、各社区应于4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阶段性总结(包括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下一步措施、工作建议等)报街道整治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通报(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街道整治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督查内容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各社区应于5月15日前形成整治工作总结(包括组织部署、自查自纠及整治成效、督查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等)报送街道整治小组办公室。街道整治小组办公室据此并结合督查情况,形成全街道专项治理工作报告,于5月25日上报区整治小组办公室。

  (四)建章立制(长期任务)

  根据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成果和此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各社区要把土地房屋征收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列入主体责任清单,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项负责,认真组织开展。

  (二)加强监督,严肃整改

  各社区要把握好“审批、拨付、使用、监督”等关键环节,对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不统一、不健全问题,要做好问题线索登记,并逐一整改落实。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要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沟通,统筹协调

  各社区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自觉接受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同时加强和配合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会商、研究措施,突出问题联合督办和办理情况“回头看”,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1.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登记表;

  2.《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关于土地房屋征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21]6号)。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9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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