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2500-2020-03311 生成日期 2020-04-20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文 号 集滨街办[2020]24号
标 题: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辖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辖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辖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08 17:11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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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街属各办、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集安办〔2020〕15号,按照《中共杏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杏滨街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滨街工委〔2020〕13号),为推动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开展,制定以下制度:

  一、会商联络制度

  街道安委办每月至少1次组织各领域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各社区召开会议进行会商,听取各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建议,商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其中,建设站汇总上报房屋安全、建筑施工和自然灾害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综治办汇总上报道路交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安监站汇总上报危化品、工业商贸、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街政办汇总上报海上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文博单位)、自然灾害等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汇总上报特种设备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杏滨派出所、马銮湾边防所报送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原则,按职责分工开展、汇总上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

  二、排查整治制度

  (一)建立街道、社区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逐步逐项逐点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做好分级分类责任部门分责任人工作,做到“一街一档、一企一档”。

  (二)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逐个对账销号,做到动态闭环管理。

  (三)对问题隐患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按照违纪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其中,对于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需要市、区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各部门要书面提请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期限、整改措施,一盯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三、信息报告制度

  各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于每月22日前报送附件1-4(填报的统计周期从3月16日开始的累计数据),以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报送街道安委办;9月22日前报送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及附件1-4。

  四、督查督办制度

  街道安委办将对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重点围绕组织领导是否有力、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事故防控是否有效等,采取明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社区、各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对工作开展不理、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并通报批评,按规定开展警示、约谈、督办,或责成主要负责人在每月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上作反思,并视情况报街道纪工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杏滨街道各相关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2.各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3.杏滨街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4.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巧玲,电话:6218173,邮箱:xbjdaj@163.com)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办、区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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