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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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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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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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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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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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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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
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
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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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1 |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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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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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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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
附件2 |
||||
“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
填报单位: |
||||
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
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
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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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1 |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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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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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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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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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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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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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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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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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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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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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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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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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
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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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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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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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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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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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
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
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
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1 |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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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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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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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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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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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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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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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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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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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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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1 |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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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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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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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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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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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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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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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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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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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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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1 |
1 |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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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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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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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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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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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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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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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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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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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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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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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杏滨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吸取近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全面降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象,杜绝“小火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0〕24号)文件要求,杏滨街道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在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等“硬隔离”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提示,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电动自行车消防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起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物业小区、群租房等公共区域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指导使用者按照规定要求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工作,同时教育使用者一旦遇到电动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路线和方法,增加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逃生能力。
三、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20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辖区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9月3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摸排使用管理等领域的隐患和风险,制定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计划和“保命墙”工程推进计划,并抓好实施,在社会面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提示。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对综合整治期间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三、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严管使用环节。各社区要督促村(居)民、物业、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要继续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要在老城区、城中村,特别是村民自建群租房推广“保命墙”经验做法,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区域落实实体墙分隔的“硬隔离”措施。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 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产生较大影响的,要依程序启动“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广泛宣传提示。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老城区、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推送手机短信提醒。指导村(居)民、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要明确任务分工,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企业和相关单位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任务范围。
(二)凝聚工作合力,周密组织实施。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加强督促、指导、监管工作,做到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齐抓共管、综合整治,采取充分的执法手段落实整治成效。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导问责。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影响的,将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社区对照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要求如下:
1.4月起,每月23日前报《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2. 4月3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2.《“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3.《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联系人:陈小琴,联系方式:6079133、xbjdaj@163.com)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20年4月13日印发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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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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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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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填报示例: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2020年X月X日 |
小计 |
XX处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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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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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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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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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单位:面) |
完成时限 |
|
填报示例:1 |
孙厝社区 |
15 |
2020年 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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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集美区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整治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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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街 |
检查单位 |
详细地址 |
发现的火灾隐患 |
执法情况 |
隐患数 |
整改数 |
填报示例:1 |
集美街道 |
馋嘴猫 |
尚南路170-102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 |
开具现场检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整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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