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1200-2019-02577 生成日期 2019-11-12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文 号 集滨街办〔2019〕80号
标 题: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07:0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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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集府〔2019〕183号)、《福建省消防条例》《厦门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各社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安全发展观,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时刻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意识刻在心上、工作抓在手上,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细化分解任务指标,确保责任到人,推动工作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实效。要切实增强“找差距”的本领,经常分析本辖区、本时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剖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教训,认清存在的关键症结和现状差距,有的放矢推动工作。要切实突出重点,落实上级关于2019年工作要点等有关要求,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重点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辖区安全发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责任追究。参照区政府对我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细则的要求,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各社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街道安委会根据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年度主要指标突破控制目标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对因管理松懈、责任制不落实造成、引发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杏滨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2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办、区应急管理局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2日印发

  附件

  杏滨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和消防

  工作目标责任

  安全生产方面: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实《杏滨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有关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厦门市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推广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四、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推进危险物品监管一体化改革。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确保完成纳入2019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目标任务。

  五、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间完成。重点抓好改革发展实施办法落实落地。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充实本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强化本级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积极落实市、区《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基础性、系统性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辖区内铁路道口及沿线、周边环境安全巡查工作;抓好燃气管网、渔船、渡口渡船等安全管理。

  八、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和打非治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和“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百日行动等。

  九、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进“业安工程”创建活动;落实省市区部署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有所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个月内发生多起事故、发生较大事故将加大考核扣分比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消防工作方面:

  一、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将消防工作列入2019年辖区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在职责范围内,对本辖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本辖区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群防群治,紧盯“高低大化”(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老幼古标”(养老服务机构、幼儿教育场所、文物古建筑、标志性建筑)等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等不托底区域、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三、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简易消防设施安装和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建设;督促辖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四、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升专职消防队伍战斗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学习训练、装备管理、防火巡查、应急响应、经费保障等制度。

  五、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按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演练,明确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覆盖率、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以及消控室持证上岗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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