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0500-2019-00199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文 号 集滨街办[2019]12号
标 题: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内容概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8 16:14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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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属各部门:

  2019年街道部门预算已经党工委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各部门要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支出,不得擅自调整、混用预算项目。各部门要按照均衡有序原则,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与时效性。

  附件: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此页无正文)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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