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属各部门、各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根据集府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成立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分管国土、农业、执法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街政办、城管办、杏滨执法中队、集美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派出所、建设站、街道土地巡查负责人及各社区主官组成。领导小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秦岭事件教训,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区政府关于“大棚房”清理整治的工作机制。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以集美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主,杏滨执法中队、派出所、街道土地巡查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街道辖区内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排查清理整治;街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国土、执法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主动担当,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三、深入细致、不折不扣地做好排查清理整治。由集美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牵头负责,杏滨执法中队、土地巡查组配合,组织重新摸排核实上报“大棚房”问题情况表,并由街道分管国土和分管农业的领导分别签字审核、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并报送区“大棚房”问题专项请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务必于1月18日前完成。对于自然资源部上海督察局反馈的问题,集美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杏滨执法中队和土地巡查组要尽快核实情况, 明确整改方案,抓紧清理整改,确保1月31日前按上级要求的标准,坚决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按3月20日全面整改到位的要求倒排时间进度,确保整治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要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回避,对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每一宗违法违规项目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方式、 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要落实到位一个,验收销号一个,坚决把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察问责,健全长效机制。街道效能办要持续开展督察工作,对照问题清单,严防搞变通。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公开曝光力度及有关宣传,通过正面引导、反面督导,以案释法,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街道要加强对“大棚房” 问题的原因分析和源头防控,在开展整治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维护开发和管理秩序。要落实日常执法巡查责任,以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为重点,切实加大日常巡查频率,第一时间发现、报告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及时依法处置;要强化日常执法巡查手段,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要依法严肃快速处理,积极遏制违法行为;要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指导、引导,确实保障合理的农业附属设施与配套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双创”等用地需求。
五、做好迎检督查准备工作。为迎接后续中央、省、市开展的督导检查验收活动,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台账查缺补漏和制度建设,确保我街道顺利通过今年各项“大棚房”问题专项督导检查验收。
附件:杏滨街道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16日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19年1月18日印发 |
附件
杏滨街道进一步深化“大棚房”问题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意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向阳(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调研员)
陈毅勇(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青梅(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办事处副调研员)
陈齐力(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成 员:戴燕卿(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魏 茜(街道街政办负责人)
刘国安(街道城管办负责人、环卫站站长)
刘 峰(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郑远昕(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志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柯亚雄(杏滨派出所副所长)
郭奕堤(集美区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范辉跃(执法局杏滨中队副中队长)
高清展(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干部、土地巡查负责人)
林武加(锦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改良(西滨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林玉莲(前场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魏茜兼任,副主任由郑远昕、刘国安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闽公网安备350211020003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