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和省安委办、市安委办印发《全省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全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及《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22〕20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侨英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