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4-1011-2024-05883 生成日期 2024-10-28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文 号 集街办〔2024〕46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开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相关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下达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09:27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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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各项工作开展,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通知》(集府〔2024〕243号)、《集美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厦集委办〔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方面: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厘清新业态新风险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兴行业及交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集府〔2024〕43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集美街道新兴行业及交叉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集街办〔2024〕22号),重点解决以往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监管盲区的情况,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强化安全举措,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应急能力,积极争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安全治理现代化,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治理向预防转型。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提升各环节安全水平。

  四、重点抓实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市80条、区79条具体措施,认真落实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集街办〔2024〕40号)、《关于印发<集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集街办〔2024〕10号)等文件,紧盯年度工作要点,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统筹推进道安治理固本培元“六大提升行动”、城镇燃气、鱼排渔船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消除2023年及以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全面提升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推进执法全过程的“上线入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联合执法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六、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围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节假日,以“五个一百”公共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和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工作,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升从业人员技能。

  七、夯实应急救援基础。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和救援准备,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广泛参与的实战化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八、切实抓好事故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力争实现“双下降”,全面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落实《集美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集安办〔2024〕13号)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倒逼企业全面履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消防工作方面:

  一、火灾防控目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不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各社区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牵头负责分片网格、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带队开展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消防重点、难点问题。在责任范围内,对本辖区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本辖区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完善消防工作机制。年初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街道、社区全年至少召开1次两委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通报火情、研判形势、提示预警,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调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对辖区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通报隐患问题,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工作质效。每半年对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向街道办书面报告。

  四、组织开展隐患整治。根据“抓大防小、控新改旧”思路,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工贸企业、医院、学校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沿街店铺、“三合一”、夜市经济等“小场所”,民宿、新能源等“新业态”,城中村、“厂中厂”等“旧区域”,推动“三合一”和生产经营自建房落实“消防技改五项措施”,抓实打通“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行动,强化综合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用现代手段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质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省、市、区和街道办行动方案,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督促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按期完成整改销案。

  五、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将消防安全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水电气改造项目,做到同规划、同落实。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接受119指挥中心调度出动。组织基层消防力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的能力。发动街道综治办、综合执法队、社区微型消防站、治安巡逻队、社区网格结合自身工作同步开展消防安全“5+3”必查等显见性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在城中村常态化开展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推广“消防保命墙”建设,实现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实体墙硬隔离”。合理规划,在住宅小区、城中村、商业区及地铁口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持续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推广运用智慧消防综合服务平台,推动辖区已安装的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探测器规范接入智慧消防平台。继续推广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探测器,社区留守老人、低保特困老人、残疾人智能预警装置安装率达100%。

  七、落实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加强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府〔2024〕90号)要求,完成社区微型消防站提升,配齐配强人员、装备、车辆,保障场地、经费。定期开展“灾情速报”培训和拉动考核,确保辖区灾情速报队伍随时可联会报。

  八、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按要求开展《福建省消防条例》宣贯工作。落实《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方案》(集消安办〔2023〕38号)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国民素质教育、党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公务员培训等范畴;完成“十四五”规划提升全民消防素质目标任务,统计全辖区居民家庭,场所数量,重点人群信息摸排工作,青年、中年等在职群体培训覆盖率达80%,在校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居家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60%,老弱病残群体宣传教育覆盖率达100%。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保安人员、房东(二房东)三类群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放社区消防科普教育馆。推动辖区注册消防宣传志愿者达400人。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要求。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工作,开展身边火灾案例警示教育。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8日

 

  抄送:区安办

  集美街道党建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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