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属各社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企业):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4年5月29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条例》各项制度措施的全面落实,确保法规有效实施,现就组织开展《条例》宣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实际出发,认真学习领会、并切实抓好《条例》各项制度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全面学习、广泛宣传、重点宣讲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氛围,使《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责,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提高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集美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具体任务
(一)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活动
1.领导干部示范学。要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要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专家讲座、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进行系统性培训学习,将《条例》纳入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会议必学内容,将《条例》学习情况纳入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充分发挥普法宣贯“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水平。
2.执法人员深入学。行政执法人员直接面对执法对象,《条例》是执法人员开展具体执法活动的重要“利器”。要将《条例》学习纳入日常专业法律培训范围,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不断推进辖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确保公正文明执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条例》专题学习。
3.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是《条例》的直接适用对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企业应对照《条例》新规定新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系统深入学习,并切实抓好全员的学习培训。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条例》专题学习活动,特别是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新《条例》。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4.深入开展普法宣讲。要将《条例》宣贯列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结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契机,邀请主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影响。以普法“五进”、安全业务培训、执法检查等为重要载体,主动送法上门、答疑解惑。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条例》宣传作品,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赛,综合运用单行本、宣传挂图、短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宣传方式,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高《条例》宣贯影响力和参与率。
5.充分利用宣教阵地。要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主流媒体作用,注重利用网络平台、“两微一端”、抖音等新媒体功能,设立专栏选登《条例》主要内容、修改对照、权威解读、以案释法等,形成《条例》宣贯主平台。将《条例》主要条款纳入应急(安全)宣教体验(实训)场馆、文化公园、普法基地的展示内容,以社区、景区、学校、建筑工地、商业街区等场所为重点,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社会认知度。
6.加强正面典型宣导。要发掘培育一批安全意识强、执行《条例》好、安全绩效优的企业和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浓厚氛围。
(三)强化执法实践宣传
7.强化监管执法。要把《条例》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传导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要提高日常监督检查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严格规范执法,充分发挥法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增强《条例》权威性。
8.强化警示曝光。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规定,积极甄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反面案例,在各级各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公告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案例,以持续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统筹,全面推进。要将《条例》宣贯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来抓实抓好,加强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全国全省一盘棋等机制》《厦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办案办法(试行)》《厦门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集美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细化工作举措,把《条例》宣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普法任务。要迅速制定细化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宣贯工作与整体工作协调有序推进,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整合资源,深入宣贯。要组织有关学者、专家、本系统领域执法骨干人员组成宣讲队伍,为学习宣贯提供坚实力量,深入基层一线分类开展主题宣讲。要深入推进企业产业工人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条例》宣传教育,要把《条例》作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一节必学课程,督促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新规定新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加强督导,提升成效。街道将加强对落实《条例》学习宣贯情况的监督指导,将《条例》宣贯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督查调度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条例》震慑力。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12日
集美街道党政办 |
2024年8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