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布<集美区赋予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集府〔2022〕159号)要求,经区审改办审核确认,新增162项行政处罚事项。现对2020年10月30日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共319项,其中:公共服务2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处罚162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36项、其他权责事项71项,现予以重新公布。
今后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致我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单位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认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8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审改办 |
|
集美街道党政办 |
2023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