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4-0103-2022-03983 生成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文 号 集街办〔2022〕15号
标 题: 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同意成立集美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
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16:39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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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区人民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同意成立集美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站。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领导机构 

  站  长:杨  麟  

  副站长:陈思浓

  成  员:高涌瑜  李鸿清

  各社区居委会应当参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应消防工作领导机构,社区主干作为领导机构负责人,建立各网格消防协管员,各包社区干部加强消防工作协调部署,切实推进消防工作推动力度。 

  消防工作站人员单位领导调整时由新任命的领导自然接任,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二、办公地点 

  集美街道综治事务科办公室  

  三、消防工作站职责 

  1.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制订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辖区各行业单位对象摸底、责任状签订、隐患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抄告、信息收集、工作总结、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

  2.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工作进行指导;适时组织督导考核,督促街道消防安全成员单位、有关所(队)、社区抓好消防工作落实;

  3.组织工作站人员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工作站工作人员掌握消防安全检查基本知识;

  4.督促辖区单位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积极开展辖区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 

  5.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规划修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6.配合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火灾事故调查,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7.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附件:1.消防工作站各岗位工作职责

     2.消防工作站各项管理制度

     3.消防工作站各项记录台账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9日

 

  抄送: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22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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