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4-1011-2020-03015 生成日期 2020-03-19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文 号 集街办〔2020〕22号
标 题: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集美街道制定了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实施,望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0:2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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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街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我街道制定了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现予以印发实施。

  附件:《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19日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20年3月19日印发

  

                     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泉州“3·7”倒塌事故血的教训,按照省、市、区工作部署,进一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即日起,街道全面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工委领导、部门协调、社区落实的原则,聚焦影响房屋安全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户一房,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高度,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在去年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复核工作,集中力量对照排查重点进行核实,查缺补漏,不留死角。通过两个月的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房屋安全现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力争年内基本完成街道危房整治任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党工委成员任副组长的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财经办(含旅游工作)、综治办、街政办、卫计办、建设站、安监站、环卫站、各社区、东海公司、集美校委会、集美派出所、集美城管执法中队、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组成。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建设站。各社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职责分工

  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职能部门按照职责牵头部署,属地社区具体实施的,推进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制定方案,研究政策,协调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及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危房住户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等;

  建设站:负责街道在建房建工地、人防设施的排查整治,负责辖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信息录入、汇总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党政办:负责所管公房排查整治,负责协调宗教场所排查整治;

  卫计办:负责协调卫生医疗场所的排查整治;

  财经办(含旅游工作):负责协调辖区限上企业、商场、超市、民宿等的排查整治;

  综治办:负责协调限额以下酒店排查整治;

  街政办:负责协调养老机构、网吧、文化场所、辖区部队、文物点、院校、各类培训机构排查整治;

  环卫站(含城管工作):负责协调清洁楼、垃圾回收点、违章建筑的排查整治;

  安监站:负责协调“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

  集美街道城管中队:负责违章建筑的排查整治;

  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负责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房屋的排查;

  集美校委会:负责所辖房屋排查整治;

  各社区:在相关部门协调下,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负责住宅小区、民宅各类房屋排查整治工作;负责辖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信息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等部门协助提供排查房屋的相关资料;财经办负责提供相关资金保障;宣传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处置相关舆情;信访部门做好排查整治涉访涉诉工作;纪委、组织部门全程跟进;效能办纳入督查。

  五、工作安排

  (一)初步排查(4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组织对各自行业所管辖范围的各类房屋进行初步排查,以各社区为主要阵地,以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为索引,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要充分发动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排查工作。发现疑似危房,及时疏散人员。

  重点排查11类房屋:

  1.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以及工地临时建设的板房等)、定点医院,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

  2.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经鉴定的C、D级危房;

  3.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场所;

  4.擅自改变工业、仓储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房屋;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未经合法审批的各类违章建筑和未按规范建设的房屋;

  7.未经审批擅自开挖地下室影响房屋主体和相邻建筑物安全的房屋;

  8.民办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等民生设施;

  9.星级以下酒店、民宿;

  10.位于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的房屋;

  11.群众举报的存在房屋安全隐患的场所。

  (二)立卡建档(4月30日前完成)

  各部门、各社区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督促业主单位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信息登记造册,一房一档,隐患排查、措施制定、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实现对整治工作的信息化闭环管理。

  (三)应急处置整治(5月15日前完成)

  1.对鉴定发现危险性为D级的危房,由建设站牵头督促,属地社区责令业主立即整治,坚决组织清退居住人员,并提出处置措施和整改时限,督促业主单位按照要求予以处置。对已排查鉴定发现危险性为C级的危房,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必要时立即组织清退居住人员。

  2.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各社区可根据《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将有关情况上报街道,通过区建设与交通局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社区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组织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通过街道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实施解危之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危险房屋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促检查

  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进度缓慢的部门和社区要重点督促,确保按进度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二)强化纪律保障

  房屋安全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务必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各社区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强化长效管理

  实施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担主体责任,各社区承担属地责任,职能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加强日常应急值守,加大房屋安全日常巡查检查,提高房屋突发险情应急处置能力,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各部门、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于每周四前将所负责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建设站汇总后,呈报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庄 鹏(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刘绍辉(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阮群斌(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纪荣辉(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振麟(党工委委员)

        吴 平(党工委统战、组织委员)

        梁忠阳(党工委宣传委员)
胡加福(党工委委员)

        江 峰(拆迁办副主任)(挂职)

  成   员:王乐凉(党政办主任)

        陈志团(综治办主任) 

        魏 茜(街政办主任)

        张永勇(卫计办主任)

        李青林(财经办主任)

        曾章泽(建设站站长)

        朱锦文(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兆镰(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福生(安监站站长)

        胡裕添(岑东社区书记、主任)

        孙清华(岑西社区书记、主任)

        宋宝玲(浔江社区书记、主任)

        王梅黎(盛光社区书记、主任)

        张幼莹(银亭社区书记、主任)           

  集美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集美街道建设站,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如遇人员变动调整,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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