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区领导带队检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集安字〔2019〕15号)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切实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春节。特制定由街道领导带队检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现将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牵头部门及行业分管领导决定。
二、检查分组
详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行业部门方面:重点检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辖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方面: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隐患自查自纠、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和岁末年初、停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社会持续安全稳定。
附件:集美街道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组安排表(按行业领域)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8日
抄送:区安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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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街道党政办 |
2020年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