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4-1011-2020-02735 生成日期 2020-01-03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文 号 集街办〔2020〕2号
标 题: 集美街道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入冬以来,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相继发生。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街道就冬防期间有关事项进行通知,请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集美街道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3 09:45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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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入冬以来,全国、全省相继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全市近5年来的火灾情况看,有12起亡人火灾发生在冬春季节,造成16人死亡。冬防时长仅占全年三分之一,但亡人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占比48%、51.6%,火灾风险尤为突出。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区安委会《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集安字〔2019〕16号)要求,现就冬防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后)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根据区安委办部署,将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办、安监站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指导单位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 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80号)要求,紧盯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改装等重点环节,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集美市场监管管理所要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车流向市场;集美派出所、安监站要督促指导社区、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建设站、安监站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3. 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要充分认清“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容易反弹回潮的特点,建立“排查—整治—回潮—复查”的整治闭环,坚决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4. 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61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集美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等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出租集中区域、学校及周边区域开展联合检查,督促隐患整改。集美派出所要加强督促出租屋所有人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燃气安全防范工作。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建设站、燃气管理站等部门要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和督促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二)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院、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三)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

  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相关单位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类场所、家庭、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组织对各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社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知识内容。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火灾隐患曝光、冬春火灾防控动态报道和警示性消防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五)全面强化应急处置机制。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物资储备、联合保障等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月5日前)。由街道安委会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5日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提示函、建议书,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要继续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活动,并在本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各相关成员单位对冬防期间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固化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街道安委会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承担日常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属地管理要求,各尽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区安委会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对街道冬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镇街将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各相关成员单位,每月18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集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附件);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萍,电话:6226520。

  附件:集美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3日

 

  抄送:区安办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20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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