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安委会、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和灭火救援行动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辖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以及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突出问题,杏林街道根据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关于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安字〔2024〕6号)要求,结合《杏林街道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了《杏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7日
杏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是“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街道安委会、街道消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主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拆除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鼓励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坚决整治各类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各类场所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障碍物,有效防范遏制亡人火灾事故。
二、工作目标
自2024年4月1日起,辖区所有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6月底前,辖区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小商店、小旅馆、小学校、小医院、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全部拆除或落实开口改造。
2025年12月底前,对单位和住宅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问题全部整治见底;单位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施划消防车道标志标线和警示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
1.召开部署会议。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计划,细化任务措施,逐步推进整治。同时,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全面铺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推动自上而下形成共识。
2.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整治期间成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由应急、消防、执法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执法队组成,由街道周文峰任组长,成员为应急口杨伟滨、区消防救援大队刘照祥、杏林执法中队岑柯烈、杏林派出所崔崯、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许跃智、执法队曾毅斌。
3.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充分发动街道、社区消防工作责任人、经办人、综合执法队伍、街道消防工作站、社区消防工作室、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各方力量,分类分批全覆盖参加区消安委办组织的集中授课、实地教学、现场观摩、案例警示等方式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附件1),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4.建立调度机制。各社区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行业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本行业的主要责任人。要通过建立即时通讯联络群等方式,调度跟进整治进展,及时发布任务指令。街道消安委办和成员单位领导对工作进展、数据表格要亲自把关审定后上报,并结合日常工作,定期带队进行现场抽查、核实,通过现场实情与清单明细相互印证,杜绝数据造假、工作失实。街道消安委办要落实调度晾晒制度,对村居、各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成果进行调度晾晒。
5.建立督导机制。街道消安委办提请商请街道纪工委对各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监察。对于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按程序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问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1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1.全面排查起底。采取发动基层力量、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排查各类场所消防“生命通道”障碍物以及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等底数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社区负责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拆窗破网”底数清单;各部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排查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场所“拆窗破网”底数清单。
2.集中整治隐患。针对“拆窗破网”整治工作,各社区负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九小场所”等场所隐患问题。各部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督改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场所隐患问题。杏林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街道社建办负责督促物业企业强化物业管理,积极配合劝导、督改住宅小区沿街底商等场所隐患问题;对发现新制作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封闭式防盗窗进入住宅小区安装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执法部门、街道应急口报告,鼓励引导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针对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单位和住宅区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障碍物,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知识宣传工作。
3.采取刚性执法。对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隐患问题严重、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况,要采取刚性执法整治隐患。街道执法队要依据赋权执法清单内容,特别是依据《福建省消防条例》,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杏林派出所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5类涉及消防的行政案件要依法查处。杏林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
4.加强宣传警示。综合施策,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为主题,重点普及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灭、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制作正反面火灾典型案例和执法查处案例,以及集中曝光突出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责任。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召开隐患整改现场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形成强大整治声势。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5年11月)
1. 工作专班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督导考评。
2. 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厦门市集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明确新行业新业态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街道消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发动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紧密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合力推进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牵头组织协调、数据汇总、调度督导、通报晾晒,及时研究整治的方法和对策。公安派出所、综治网格、城管执法等基层力量。
(二)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发动网格员、消防工作室、结合基层消防“5+3”必查工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入厂、入店、入户宣传,引导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对隐患问题自查自改。
(三)街道执法队要按照《福建省消防条例》和赋权执法事项,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防盗设施,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
(四)街道应急口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加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拆窗破网”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同时,负责督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隐患问题。
(五)杏林派出所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并对阻碍公务机关执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杏林执法中队依据职责督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防盗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问题。严格户外广告及招牌的审批和管理,确保不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七)街道社建办配合劝导、督促住宅小区沿街底商等场所拆除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强化物业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配合督促居民清理疏散楼梯间、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保障居民住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发现新制作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封闭式防盗窗进入住宅小区安装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街道应急口、执法部门、消防部门报告,鼓励引导居民住宅拆除或改造防盗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整治工作实行实名登记和领导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街道消安委办要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讲究方法,力求实效。在整治过程中要讲究工作方法,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街区景观提升、沿街立面改造提升等项目,实行统筹规划和综合治理。坚持宣传教育与隐患整治、监管执法一体化推进,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联合执法,形成合力。街道以及消防、城管执法、公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多管齐下抓好整治工作。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态度坚决,依法依规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工作专班负责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督导。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
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附件2),报送至街道应急口。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消防安全技术指南
2. “拆窗破网”行动工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