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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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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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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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划、非公企业党建理论研究、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新社会组织党建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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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着力增强非公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推进“两个覆盖”,加大“党建入章”工作力度,稳步提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持续巩固非公党建工作基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摸清新就业新业态群体数据,充实新业态群体党员队伍。 (二)完善集美区非公党建可视化平台功能,将榜单企业、三有企业逐步纳入系统。 (三)优化“集美好骑手”功能,多渠道常态化征集“微心愿”,加强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的关心关爱。 (四)推动“红运驿站”“司机之家”、户外驿站功能完善,扩大驿站影响力。 (五)新打造一批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优阵地保障。 (六)有序推进产业链党建工作,构建高效工作机制,精心设计配套活动,重点打造1—2条特色产业链党建。 (七)持续激发党组织内生动力,开展第十二批非公领域“党员之星”评选,用好“红色直播间”平台,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 (八)开设非公领域党组织书记、党龄逢十、出资人等培训班,持续推进“登高计划”,发挥关键少数“头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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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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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766.1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54万元,增长11.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6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1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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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766.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54万元,增长11.5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8.32万元,公用支出9.50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48.3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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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6.14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54万元,增长11.58%,主要是由于增加一名职员及增加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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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96.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经费支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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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448.3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党建阵地运维、党建活动及阵地建设等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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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1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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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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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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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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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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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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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2024年本单位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主要原因是: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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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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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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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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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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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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