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 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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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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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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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区委组织部主要职责:1.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区党代会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换届选举等工作的指导以及党员电化教育的组织、管理、指导工作。2.协助市委办理区级四套领导班子的换届选举的具体事宜,考察科处级领导班子及科处级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离岗待退、出国(境)探亲审批手续及市管干部的呈报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以及部分出国(境)人员的审批手续。负责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3.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4.负责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5.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并组织实施。6.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区管干部、区管后备干部、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党群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主干及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完成省组、市组下达的各种班次的调训任务,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工作。7.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牵头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并抓好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区人才服务载体和平台,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8.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公务员政策的管理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我区公务员交流合作等。9.归口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委老干部局(区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10.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有关职责。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主要职责:配合主管部门承担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党员电化教育、教育播放网络建设、党建电视广播及新媒体建设、党员电教设备管理、电教播放队伍建设等方面事务性工作。 (三)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划、非公企业党建理论研究、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新社会组织党建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区委组织部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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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委组织部部门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任务要求,按照区委九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着力提高理论武装质量,持续优化干部选育管用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功能,从严从实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集美区更高水平建设“两高两化”示范区、在全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走前头作示范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选贤任能,在树立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动能上精耕细作 1.聚焦“人岗相适”,打造堪担重任干部队伍。 2.坚持“一线考察”,树牢一线实绩用人导向。 3.注重“激励惩戒”,完善干部严管厚爱举措。 4.推进“强基赋能”,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二)坚持人才强区,在深化改革创新、汇集人才合力上提档升级 1.加快建设CAZ人才服务联盟。 2.做好人才引育工作,聚焦产业聚集人才。 3.探索成立集美人才发展公司。四是探索打造厦金“同城生活圈”。 (三)坚持固本强基,在发挥组织功能、锻造战斗堡垒上提质聚力 1.持续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 2.不断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 3.持续巩固非公党建基础。 (四)坚持模范带头,在狠抓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上从严从实 1.坚持“学”字当头,作对党忠诚、政治坚定的表率。 2.坚持“干”字当先,做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表率。 3.坚持“廉”字为基,做严守纪律、廉洁奉公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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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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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4年收入预算为2104.1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1.8万元,减少1.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0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4.1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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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支出预算为2104.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1.8万元,减少1.4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0.33万元,公用支出67.83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05.97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2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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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12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1.8万元,减少1.49%,主要是由于考虑财政紧张,适当减少部分项目支出。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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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13.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47.1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管理、干部慰问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 296.6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658.84万元。主要用于电教中心党员电教片拍摄制作费用及新媒体应用、小区治理党建教育经费,非公中心非公有制党建阵地运维、党建活动及阵地建设等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5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31.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4.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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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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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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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1.84万元。主要用于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根据上级通知经单位领导批准进行的业务往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五、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一)人才服务管理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和省委、市委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突出做好人才经费和服务保障,将人才政策兑现和宣传、人才交流活动(包括人才服务月活动、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等)、人才发展环境建设等各类费用统归为人才服务管理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集美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集委组〔2018〕24号)《关于进一步实施“聚贤集美”人才计划全面打造高质量区域创新中心的意见》(厦集委办〔2018〕92号)《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委人才办〔2022〕1号)等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组织部人才科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人才服务管理费用依据《集美区委人才办2022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据实使用,如开展集美区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班、集美区人才工作者培训班、政校企产学研对接会等活动,组织集美区高层次人才年度体检、景区休养,发放集美区拔尖人才生活补贴,做好“聚贤集美”人才公众号运营、“人才群英会”、各大媒体宣传报道等人才宣传工作,建设人才驿站等,确保主要人才工作的开展。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人才服务管理支出70万元; (2)人才活动支出57万元; (3)人才宣传支出35万元; (4)人才其他相关经费支出3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件。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区级)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调研、党建工作宣传、“一肩挑”人员培训、党员教育管理等各类费用统归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区级)。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组织部组织科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举办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观摩交流会和成果汇报分享会等活动,搭建领头雁策划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的项目展演,组织基层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培训、慰问帮扶服务;购买专题学习书籍、订阅报刊,做好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制度汇编等材料印刷。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3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农村领域党组织建设25万元; (2)其他领域党组织建设58万元; (3)宣传报道1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件。 (三)非公基层组织活动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为持续发挥非公领域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主动担当作为,按照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不断提升非公领域党建工作水平,将非公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各类活动和品牌培育等统归为非公基层组织活动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厦委组〔2017〕65号)、《关于调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拨付来源的通知》(厦委组〔2020〕65号)、《2022年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22年全市非公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计划》等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进行立项。 3.实施方案 定期举办非公企业党校培训、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集体性活动,各非公企业党群中及重点企业的心理辅导(讲座)、素质拓展及党组织力运作提升评估,举办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集体性活动,举办全区非公领域各类培训,培育与宣传党建品牌,举办党群联盟活动。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1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党群服务中心服务项目59万元; (2)党员心理关怀项目10万元; (3)企业服务项目56万元; (4)项目验收评估费用共3万元; (5)活动、培训、培育经费共84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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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52万元,增长7.14%。主要是由于2024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部门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部门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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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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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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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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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