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划、非公企业党建理论研究、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新社会组织党建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集美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3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非公中心工作任务是:
(一)全面巩固党建基础。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学出实效。围绕提升“两个覆盖”质量,优化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制度机制,灵活采取组建形式推进重点企业、产业、行业的覆盖工作;巩固小微企业党建工作基础,继续推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围绕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功能,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党建示范点,形成矩阵效应。围绕发挥实质作用,提升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区域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参与基层治理的发布、核对、奖励等机制。
(二)有效加强队伍建设。坚持选优、育强、搭建平台三项原则,加强队伍建设。党组织书记方面,加大从高层管理人员选拔党组织书记力度,推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定期举办政治生日会,常态化开设示范培训班。党建工作指导员方面,注重顶层设计,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建立集美区党务骨干培育中心,扎实推进“登高计划”,持续提升综合素质。党员方面,依托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开好“非公企业党校”课,举办“一线·党员风采征集”活动,创新开展党建情境沙盘活动,激发党员学习活力。出资人方面,讲好“陈嘉庚企业故事”,重点开展“科技红盟”企业游学活动,加强产学研才融合,强化思想引领。
(三)激发党建强企动力。完善单位协同机制,分级分类做好惠企政策手册编制、宣传,做好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兼任党建指导员制度与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的衔接。大力推进产业链党建工作,构建高效工作机制,精心设计配套活动,重点打造1-2条特色产业链党建。提升数字党建水平,重点打造“科技红盟”可视化数字平台,打造一批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元宇宙馆,提升数字化党建水平。精心组织发动参加市基层党建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配套开展第四届优秀主题党日案例评选活动,开展“双千计划”(千名党员千个项目),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构建党建品牌矩阵,推动非公党建以点带面,实现整体提升。
(四)打造区域化党建样板。加大区域化党建工作的力度,精准选择示范样板,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找准机关、园区、楼宇、商圈、社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的切入点、融合点,组建党建共同体,引导党员融入基层治理、志愿服务、助企发展等活动。采取示范指导与项目补助相结合方式,推动企业党群服务中心向区域内企业、产业链企业开放部分功能,因地因企制宜调整优化设置,辐射到新就业群体党员中,解决小微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开展难、教育管理难问题,提升区域化党建工作质效。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为686.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8.97万元,下降9.1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6.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为686.6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8.97万元,下降9.1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3.73万元,公用支出6.67万元;
2.项目支出465.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6.6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68.97万元,下降9.13%,主要是由于软三党群中心完成初步建设,后期只需要运维,总体支出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3.2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等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456.2万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党建阵地运维、党建活动及阵地建设等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由主管单位统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是因为本单位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