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及党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区工会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据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强化维权服务职能,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社会职能。
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区总工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5、协助区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审计工作。
7、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等制度。
8、对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9、负责指导全区职工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女职工工作,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退休人数 |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 |
全额 |
3 |
3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我区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以“县级工会加强年”建设为抓手,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拓展建功立业领域,增强维权服务功能,组织动员全区职工群众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篇章贡献集美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搭建“同心桥”,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1.坚持思想引领铸魂。聚焦党的二十大,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网上网下共发力,筑牢职工理念信仰根基。综合运用公益课、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等载体,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职工代表、专家学者进基层开展10场宣讲,以“菜单式”、面对面、互动式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知识、劳模精神等内容用更加鲜活、更接地气的讲述,传达到基层职工当中;线上依托“集工之家”微信服务平台设置学习专栏,开展12期“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自测”,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走心入脑。
2.坚持先进文化润心。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活动,拍摄“劳模工匠”公益宣传,讲好广大职工用劳动创造幸福的故事。完善“职工书屋”职工阅读阵地,创建3-5家职工书屋示范点,高标准打造“图书漂流”,引导各级工会依托职工书屋开展经典诵读、演讲比赛、读书分享等活动,让小小的职工书屋成为职工素质提升的“加油站”。持续打响职工风采节、职工春晚特色活动品牌,力争服务职工逾5万人次。
二、搭建“匠心桥”,组织动员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发展
3.实施职工赋能成长行动。以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建设行动为契机,全面深化以“建功十四五”为主题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工会职能,突出“实战化”“市场化”竞赛,推动劳动和技能竞赛形式创新。以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九届职工技能竞赛B类技术比赛6项,全年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0场以上。组织万名职工参加“五小”创新大赛,新增30个优秀创新项目。深化“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引导职工不断提高技术技能水平。
4.实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行动。坚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积极做好2023年省劳动模范、模范集体参评和10名“集美工匠”选树工作,推动创建2家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通过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拍摄展播劳模工匠专题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劳模和集美工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职工群众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健全困难劳模档案,落实好劳模节假日慰问、疗休养以及退休劳模津补贴发放等各项服务工作,实现劳模管理动态化、服务精细化。
三、搭建“贴心桥”,切实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
5.推动为职工办实事项目化。继续做好“四送温暖”活动、平安返厦车费补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会系统东西部协作等工作。坚持从职工群众多样化需求出发开展工作,推行服务承诺制,为职工办好10件实事,即开展“工会红·暖心间”系列暖心活动,组织 名职工疗休养,举办7个职工子女暑托班,开展 场线上线下青年职工交友活动,创建4家哺乳室(女职工休息室),帮助 名职工实现微心愿,赠送3000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医疗互助保障,设立会员福利日赠送7000张电影票,为万名职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设立法律援助机构。
6. 推动劳动纠纷化解多元化。在“工会+法院”联动机制基础上,联合区人社局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诉源治理,整合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力量,提高调裁衔接工作实效,从源头上减少仲裁、诉讼增量,实现职工便捷维权。联合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法院等部门在集美北部工业区和软件园三期创建“园区枫桥”机制试点,打造两个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持续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继续开展“心理关爱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加强“心灵港湾”建设。
四、搭建“连心桥”,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
7.打好建会入会、规范提升攻坚战。动态做好“拉清单、清底数”工作,有效实现并持续巩固全区100人以上企业动态销号清零、25人以上企业应建尽建、小微企业区域(行业)有效覆盖。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群体建会入会工作,依托“指尖入会”窗口,建立“先入会再分流”模式,确保全区新就业形态群体建会入会在85%以上。指导各镇街工会通过阵地盘活、组织激活、活动搞活,打造“会站家”一体化工建服务圈,新增2-4个共享职工之家、3家工会爱心驿站。选树民营企业“党建带工建”示范单位,提高“党建带工建”制度化水平。
8.打好数改工程提升攻坚战。加快工会数字化改革转型,进一步加强“一微一网”建设,完善“集工之家”查询、服务功能,力求做到业务到网、服务在网、宣传上网,切实解决好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加强与市总工会数字化平台的数据交互及模块接入,上下协同。用好智慧工会服务平台,实现基础、应用、数据和业务系统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五、搭建“凝心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9.加强工会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工会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宣传文化阵地以及新媒体作用,牢牢掌握思想引领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扎根基层的长效机制,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工会班子成员带头走进基层、走进企业、服务职工,研究职工需求动向,排解职工难点痛点,创新职工群众工作本领。
10.加强工会干部执行力。聚焦工会工作思维导图,围绕2023年区总工会工作要点,采取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数量化方式,强化策划部署、过程跟踪、闭环管理,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完善“周碰头会、月工作例会、主席办公会、全委会”的工作机制,晒成绩、找差距、破难题、提成效。加强工会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灵活运用集中授课、视频教学、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百场工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3年收入预算为477.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85万元,下降8.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7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3年支出预算为477.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85万元,下降8.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6.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6.03万元,公用支出19.96万元;
2.项目支出301.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1.85万元,下降8.07%%,主要是由于人员变动。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2.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补贴、奖金及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01.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帮扶慰问、劳模经费、群众性体育活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7.94万元。主要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及奖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1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预算。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群体性体育活动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开展多样性的文体活动,在职工中引起强烈的共鸣和震撼,激发职工的团体意识,增强整体的凝聚力,培育携手超越的团队合作精神。
2.立项依据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市总工会会议纪要【2019】16-2号、集美区总工会2023年工作思路等文件要求开展文化活动。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由各镇(街)职工服务站、教育工会、直管工会、选派优秀代表队参加,由区总工会组织实施比赛并颁发奖金。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2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群体性体育活动经费2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一级绩效目标表)。
(二)劳模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通过开展劳模节日慰问、生病住院慰问、发放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金(养老金)补差等工作,有效完成了各项劳模管理服务工作,切实让劳模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2.立项依据
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部分退休劳模生活补贴的通知》(厦府办〔2015〕218号)、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第22次联席会议的纪要【2021】2号、区政府与区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2021】84号等有关劳模政策要求按时按量准时发放。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退休劳模荣誉津贴、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节日慰问安排在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期间进行慰问。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1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劳模经费1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一级绩效目标表)。
(三)特殊群体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切实为广大职工排忧解难,不断推动工会送温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促进我区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2.立项依据
按照《关于印发集美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工【2023】37号、集美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0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奖学金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市总工会文件通知制定区级文件通知下发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报送符合条件职工进行慰问。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4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特殊群体补助经费1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一级绩效目标表)。
(四)社会保险补助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通过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给予困难职工更多的帮助,本着“献爱心,送保障”原则,广泛宣传发动,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为职工服务,从而激发了企业和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意识,推动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职工医疗补助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健康。
2.立项依据
根据十届区人民政府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集府综【2010】11号)、区委六届105次常委会会议纪要(【2010】10号)、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基层工会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工【2019】54号)、厦门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厦门市总工会推进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工【2021】39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企业工会申请,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区职工服务中心按文件规定审核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会给予办理参保。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4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社会保险补助经费14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一级绩效目标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6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84万元,下降12.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