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集美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30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
2、负责全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和基层工会“职工之家”的建设。
3、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劳动保护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4、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劳动保护和岗位练兵活动及班组建设。
5、承担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劳模职工的慰问、体检及疗休养。
6、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的群众监督,参与企业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调查,研究职工生活福利状况。
7、开展职工扶贫与群众性互助互补活动,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职工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8、抓好《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9、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10、协助区政府管理全区各级劳模工作及离退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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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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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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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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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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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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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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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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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总工会主要任务是:
(一)围绕夯基础、增活力工作目标,以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带动基层工会工作全面提标
(二)围绕助改革、强维权工作目标,以服务职工活动促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全面提质
(三)围绕亮本领、展风貌工作目标,以素质建设工程促进推动职工干部队伍全面提能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功立业取得新业绩
一是助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三是引领职工建功立业。
2、深入一线、主动作为,依法维权取得新作为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引导职工依法维权;三是强化工资集体协商。
3、搭建平台、精准服务,关爱民生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做优做实关爱品牌;三是积极助力灾后重建工作。
4、夯实基础、完善体系,工会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二是基础建设不断夯实;三是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四是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5、活动引领、形式活泼,文化建设取得新提升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集美区总工会年初结转和结余11.78万元,本年收入480.33万元,本年支出478.5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480.3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62.61万元,增长15%,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480.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478.5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8.86万元,增长1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15.37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0.9万元,公用支出 14.47 万元。
2. 项目支出263.15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478.5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8.86万元,增长1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13.0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2.4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增加机关老保险缴费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3.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0.38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经费增加。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7.6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24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人员工资调整等。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4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归口并入社保中心发放。
(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结构调整。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16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结构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持平。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31万元,同比下降2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29%,主要原因是:燃油、维修等方面费用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14.47万元,比2015年减少1.25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