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
2、负责全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和基层工会“职工之家”的建设。
3、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劳动保护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4、负责组织指导全区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劳动保护和岗位练兵活动及班组建设。
5、承担劳动模范、五一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劳模职工的慰问、体检及疗休养。
6、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的群众监督,参与企业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调查,研究职工生活福利状况,
7、开展职工扶贫与群众性互助互补活动,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与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职工重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8、抓好《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9、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基层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10、协助区政府管理全区各级劳模工作及离退联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总工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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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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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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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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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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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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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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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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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区总工会主要任务是:
二、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广泛组织职工建功立业
三、坚持和谐发展,全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为民办实事,服务职工工作落到实处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会组织基础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群众性劳动竞赛、深化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大力弘扬劳动精神。
(二)健全维权工作机制、突出维权工作重点、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三)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品牌效应、加强企业职工文化建设。
(四)扎实推进工会组建工作、开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为526.955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2.5229万元,增长8.7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6.95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6.95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区总工会2017年支出预算为526.955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2.5229万元,增长8.7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5.645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7.0229万元,公用支出17.62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003万元;
2.项目支出291.31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6.955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2.5229万元,增长8.78%,主要是由于人员及专项经费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99.44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补贴及日常办公。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291.31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帮扶慰问、劳模经费、企业职工文体节及职工活动、离退联活动、职工技能竞赛活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保障、设备购置。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8.9600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用工人员工资、补贴、保险、公积金等。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23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及奖金。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9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的养老保险费。
(六)行政单位医疗3.26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0.95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为0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总工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6.6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公务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区总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622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412万元,增长8.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区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总工会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