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在区委和区政府、政法委领导下,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快打造集美区社会治理工作新模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协助城管局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二)协助城管局对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三)协助城管局对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四)协助城管局对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五)协助城管局对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工作开展执法检查。
(六)协助城管局对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摊贩的管理。
(七)协助城管局对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道路行为的管理。
(八)协助城管局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事项。
(九)协助城管局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以及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管理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经费性质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是16人,在职人数是15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和区政府、政法委领导下,持续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热情,主动担当作为,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打造具有人文特色、时代特征、集美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体系,积极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强势推进跨岛发展最美新市区建设。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提升中心建设质效。坚守初心使命,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中心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中心人员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二是坚持依法办事。三是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区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着力抓好政法委主抓的事项。
(二)持续社会治理提升工作开展。在社治委的带领下开展工作,打造特色鲜明、基础扎实、应用全面、成效显著、人民满意的“七位一体”集美模式,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完善一套实体化社会治理运转体系,整合提升社会治理平台智能水平,打造一张“全科网格”,梳理一套完整机制,开展N+社会治理业务应用,持续提升集美区社会治理能力,打造具有人文特色、时代特征、集美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体系。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为548.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48万元,增长3.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4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8.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为548.49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48万元,增长3.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48.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2.27万元,公用支出36.2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8.49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7.48万元,增长3.29%,主要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原委托社保代发退休待遇项目调整由单位发放。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461.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0.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1.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由于2022年及2023年均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是由于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安排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所有车辆统一划拨到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非行政或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城管服务中心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单位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