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法委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0-02-04 11:47 阅读人数:

  2020年政法委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形势需要,对全年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处置重大治安问题。

  (三)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

  (四)督促、指导、推动各镇(街)党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政法委包括一个机关行政机关下设2个内设科室,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政法委

  行政

  8

  8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政法委主要任务是:面对新形势新局面新要求,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开展主动创稳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以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区”的新担当新作为,让辖区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把切实防范抵御政治风险置于首位,坚决捍卫国家政治政权安全。牢牢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统筹运用各种手段,启动一切资源力量,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和分析研判,滚动收集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新动向,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不断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二)把强力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作为着力点,坚决维护治安安定社会稳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着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牢固树立主动创稳工作理念,坚持“七位一体”的集美创稳模式,落实源头化解、源头稳控、源头预防措施,有力防范化解重大涉稳风险。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目标,从社会治安基本要素管控入手,强化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全面增强道路交通、消防管理、危化品管理、大型活动等公共安全监管能力。按照十九大“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要求,始终保持高强度戒备,立足立体防控,动员社会参与,升级打造覆盖全区的应急指挥体系,汇聚起建设平安集美的强大正能量。

  (三)把落实主动创稳各项措施作为切入点,坚决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突破口,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主动创稳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政治的引领能力,提高法治的保障能力,提高德治的教化能力,提高自治的强基能力,提高智治的支撑能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加快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

  (四)把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牵引,坚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高强度打击、大范围震慑,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整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打击“显性”黑恶势力向深挖彻查“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延伸,打好线索核查、侦查抓捕“攻坚战”向打好完善证据、顺利诉审“法律战”延伸,打击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向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延伸,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既打好攻坚战,也打好持久战。注重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在严厉打击命案以及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特大案件的同时,深化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网络犯罪,紧盯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推动行业乱象治理,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切实把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把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贯穿始终,坚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始终坚持“政法姓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忠诚干净担当,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实,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大力加强全区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展现政法队伍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为建设“美丽厦门·平安集美”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政法委2020年收入预算为14698.19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1377.3721万元,增长77.4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698.1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98.19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政法委2020年支出预算为14698.19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1377.3721万元,增长77.4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94.87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3.4116万元,公用支出41.4650万元;

  2.项目支出13803.315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98.192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1377.3721万元,增长77.41%,主要是由于公安1526名辅警购买人员经费纳入政法委年初预算。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行政运行352.15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28.93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支出48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非在编人员的工资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7.00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宣传支出、信访维稳安保支出、海防培训支出、法学会宣传支出、关工委法制夏令营支出、国家司法救助金支出、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支出。

  (二)其他公安支出12919.3155万元。主要用于群防群治保障经费支出、禁毒经费支出、门禁通经费支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经费支出、应急机动保障经费支出、厦门北站购买人员经费支出、公安辅警购买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政法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9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0.93万元。主要用于各省市区政法委之间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把接待标准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政法委的执勤执法车由管理局收回统一管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政法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465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7.895万元,下降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18.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7.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81.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政法委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10.1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