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负责同志的信访件,负责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转交办理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访群众,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日保障及相关的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二) 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我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区领导约访和领导接待日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 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镇、街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负责机动性信访处置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工作。
(五) 引导各界群众参政议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党政机关科学民主决策。
(六) 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宣传、调研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信访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
(七)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信访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集美区信访局 |
财政核拨 |
4 |
4 |
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信访局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严格要求和创新精神,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深化排查化解,加强源头预防。
(二) 继续开展信访矛盾攻坚,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三) 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切实减少积案“存量”。
(四) 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
(五) 健全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访调对接”工作实效。
(六) 提升督查效能,促进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信访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359.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6.6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9.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为359.89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6.6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9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4.08万元,公用支出25.87万元;
2.项目支出59.9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9.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3万元,增长6.61%,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的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经费支出以及信访工作经费支出。
(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52万元。主要用于非在编人员工资、医社保、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4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3.3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在职人员医社保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2.40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事业在职人员医社保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3.3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事业干部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信访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信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信访相关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3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活动相应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名下无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信访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6万元,增长12.4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信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信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访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无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