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负责同志的信访件,负责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转交办理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访群众,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日保障及相关的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我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区领导约访和领导接待日的各项服务工作。
3、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镇、街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负责机动性信访处置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工作。
5、引导各界群众参政议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党政机关科学民主决策。
6、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宣传、调研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信访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信访局由信访局机关及下属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组成。
其中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集美区信访局行政编制4人,现有行政在职人员4人,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二)下属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编制为4人,现有事业在职人员3名。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55.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5.43万元。
2016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5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56万元。
第三部分: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支出255.4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200.07万元,项目支出经费55.36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8.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6.2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在职人员医保。
(四)事业单位医疗2.50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事业在职人员医保。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3.8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事业干部医疗补助。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36 万元
(一)业务经费18万元。主要用于信访业务工作经费、疑难信访事项审议工作用车租车费用、群众访接工作经费3万元。
(二)部门专项业务经费37.36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经费(其他特定工作经费)包括第四批疑难信访事项审议工作;信访协调各级工作组经费;每年驻京值班(两个月)工作经费;每年召开全国、省、市“两会”、厦门马拉松、海峡论坛及“9.8”贸洽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信访事件信访协调工作小组驻点工作经费;历史积案化解协调工作经费;联席办接访工作经费、市长专线办理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专项经费;群众访接工作业务经费其他相关业务工作经费等。
第四部分: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3.64万元相比减少9.34%,主要原因是: 本部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区部门各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