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信访局单位2015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负责同志的信访件,负责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转交办理的信访件;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约访群众,负责区领导接待群众日保障及相关的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2、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我区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及其他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区领导约访和领导接待日的各项服务工作。
3、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社情民意,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重要建议、意见;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镇、街及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负责机动性信访处置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社会稳定工作。
5、引导各界群众参政议政,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党政机关科学民主决策。
6、部署、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负责信访宣传、调研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信访工作的新路子;加强全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全区信访干部培训。
7、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信访局由信访局机关及下属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组成。
其中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一)集美区信访局行政编制4人,现有行政在职人员4人,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二)下属集美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编制为4人,现有事业在职人员3名。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46.14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内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8.95万元;收入合计255.09万元。
2015年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45万元。
第三部分: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46.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经费180.86万元,;项目支出经费65.28万元。
一、基本支出主要包括: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3.6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在职人员医保。
(四)事业单位医疗2.24万元。主要用于缴交事业在职人员医保。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57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事业干部医疗补助。
(一)行政运行124.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事业运行56.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一)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28万元。
1、信访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1)信访宣教经费2万元。用于开展信访知识宣传、印制宣传材料以及办公室宣传牌匾、制度上墙等费用。
(2)分析处理调研培训经费3万元。用于信访干部座谈、分析、处理信访问题及信访干部外出业务培训、考察费用。
(3)应急处置信访事件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辖区内群体性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协调处理费用。
(4)信访协调各级工作组经费10万元。用于每年驻京值班(两个月)工作经费;每年召开全国、省、市“两会”、厦门马拉松、海峡论坛及“9.8”贸洽会等重要节日和重大信访事件信访协调工作小组驻点工作经费。
(5)赴市、省、进京协调劝返经费5万元。用于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协调当地公安、机场、铁路等相关单位协助劝返、接回等费用。
(6)历史积案化解协调工作经费3万元。用于迎接中央、省、市督导重点信访积案经费及调查、协调、化解历年信访积案工作经费。
(7)联席办办公经费4万元。用于区领导每月15日、每周一定点接访的服务保障费用1万元;重大、疑难信访件督查、复查工作经费1万元;80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举办各级电视电话会议经费1万元;举办80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半年及年终总结会经费1万元;
(8)第三批疑难信访事项审议工作经费16万元。用于5个月的疑难事项审议工作: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居民代表参与公众评议和听证误工补贴7000元,聘请3名区长律师团律师咨询费1万元,聘请心理咨询师等专家费用8000元,抽调审议工作人员工杂费1万元,租用审议用车两部租赁费、司机工资和燃油费11.5万元,审议工作小组对案件的调研等工作费用1万元。
(9)市长专线办理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市长专线年会、月检查、平时督办、督查及调研等费用。
2、宽带监控网络维护经费2.7万元。
主要用于:租用电信视频监控设备,记录接访现场情况,提供突发性、群体性等事件第一手现场资料,提高安全保障,为固定证据提供视频资料等。
3、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经费8万元。
主要用于:(1)日常性接待群众来访:日常性接待群众来访茶水、一次性杯子、纸和笔等3万元。
(2)协调处理各类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迎接各级督导检查等费用2万。
(3)日常综合业务活动费3万元。
4、设备购置经费4.58万元。
主要用于:(1)台式计算机3台:①新增一名部队转业行政干部,需配置计算机1台;②陈灵芬,原有计算机老化更换;③陈美生,原有计算机老化更换。
(2)打印机2台:①新增一名部队转业行政干部,需配置1台传真打印机;②文印室原打印机(施乐document centre286)老化更新。
(3)铁皮档案柜3组:供3名新增人员存放信访文件材料
(4)碎纸机2台:①原碎纸机损坏需更换;②供新增人员使用
(5)办公桌椅2套:①新增一名部队转业行政干部,需配置办公桌椅1套;②下属事业单位新增一名招考事业干部,需配置办公桌椅1套。
第四部分: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0.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相比增长7.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出行费用较多,本部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