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
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19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代表人士,纪实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3、负责协调全区民族与宗教总过,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4、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我区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
5、负责全国、省、市、区人大、政协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海外有关工商社团。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无机关行政科室及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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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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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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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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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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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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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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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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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的《实施意见》,着力巩固政治基础,充分发挥全区统一战线优势作用,全面服务我区“十三五”总体规划部署,为实施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指导工商联做好换届工作;
(二)支持民主党派搞好换届工作;
(三)深入推进“同心同行”活动;
(四)配合做好区级换届工作;
(五)创新工作形式,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富有成效。举办首届“嘉庚论坛”。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8.19万元,本年收入 275.09万元,本年支出278.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4.50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75.0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 0.012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75.09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278.7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14.38 万元,增长0.052%,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147.1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20.36万元,公用支出 14.35 万元。
2. 项目支出112.32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2.3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0.11 %,具体情况如下:
1.统战工作经费56.44,与2015年决算相同。
2.统战系统运动费与2015年决算相同。
3、港澳台侨事务6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同
4、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48.63,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79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统战部主导嘉庚论坛活动减少与民主党派的活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87万元,同比下降(增长)1.3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8.98万元,主要用于增加海外知名人士的联系做好海外统战工作。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 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4.72 %,主要是: 2016年成功举办嘉庚论坛,为增进海外统战的联系应邀回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 %和0.009%,主要是: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汽车经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1.67万元。主要用于海外统战对象、集美区各阶层党外人士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5批次、接待总人数136。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0.5%,主要是:2016年举办嘉庚论坛增加了我部的接待任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3万元,比2015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003%,主要原因严格按照财政的要求控制日常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 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