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集美区团委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团区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继续抓好我区共青团“品牌”项目的开拓与发展。
(二)指导全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全区基层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培训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
(三)发挥在区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少先队的领导作用。
(四)负责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全区共青团宣传教育的计划和任务,调查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研究团员青年思想发展规律,配合党委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青年的文化活动,指导青少年活动的阵地建设。
(五)抓好共青团经济技术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劳动就业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六)负责开展全区青少年维权工作,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七)发展壮大我区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族各界青年。
(八)创建与开拓我区团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增强团组织的实力。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团委包括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集美区团委 |
财政全额核拨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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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集美区团委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的领导下,团区委按照“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推动高素质高颜值跨岛发展格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扬思想政治主旋律。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开展重温入团誓词、青春故事汇事迹分享等活动。
(二)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以统筹协调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建设为工作主线,抓实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接沟通联系,竭诚帮助青年成长成才。
(三)扩大新媒体宣传影响。扩大团区委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推出主题视频等网络文化产品,以榜样宣传展现新时代青年追求。
(四)彰显青年生力军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五)多渠道鼓励青年创业。实施“两岸青年创业人才成长计划”,切实助力青年创业逐梦;持续推进青年创业贴息贷款,以实绩获得辖区内青年一致好评。
(六)多元化助力两岸融合。发起丰富多样的联谊活动与艺术演出,推动两岸青年沟通交流。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团委2022年收入预算为267.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44万元,增长4.9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7.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9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集美区团委2022年支出预算为267.9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44万元,增长4.9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1.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2.73万元,公用支出9.20万元;
2.项目支出156.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集美区团委2022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93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2.44万元,增长4.90%,主要是由于新录用人员1名。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4.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6.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经费43.50万元,区青少年权益中心购买“爱心扶幼”服务经费38.00万元,“同发展共兴业”创业贷款贴息60.00万元,共青团工作经费4.50万元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工作经费10.00万元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团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2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促进就业创业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引导帮扶辖区广大青年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成长成才,助益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区建设,对集美区青年创业贷款进行贴息补助。
2.立项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精神,结合我区市级,制定《集美区青年创业贴息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厦集财行〔2019〕28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贴息贷款每半年申报、审批一次,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团(工)委提出项目贴息贷款和贴息资金申请,镇(街)团(工)委审核报送至团区委,团区委审核后交由各经办银行审核并确定拟贴息贷款对象。贴息贷款到期、本金及利息结清后,方可申请兑付贴息资金。确定拟发放贴息资金对象后,团区委会同区工商联、区信用办等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办理预算拨款手续。
5.实施周期
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关心妇女儿童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围绕治疗性、支持性、发展性三个需求维度,依托“集爱驿站”“筑梦城堡”“启航未来”“同行校巴”服务计划,联动镇街权益工作站,通过主题活动于点单服务同步推进,统筹为辖区青少年提供常态化专业服务。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立项。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打造“爱心扶幼”阵地,预防和改善困境青少年面临的成长问题,实现青少年的自我增能,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8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集美区团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20万元,增长53.33%。主要是新录用人员1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集美区团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美区团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团委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