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团委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1 10:09 阅读人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继续抓好我区共青团“品牌”项目的开拓与发展。   

  2、指导全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全区基层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培训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   

  3、发挥在区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少先队的领导作用。   

  4、负责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全区共青团宣传教育的计划和任务,调查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研究团员青年思想发展规律,配合党委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青年的文化活动,指导青少年活动的阵地建设。   

  5、抓好共青团经济技术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劳动就业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6、负责开展全区青少年维权工作,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7、发展壮大我区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族各界青年。   

  8、创建与开拓我区团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增强团组织的实力。

  9、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团区委主要任务是:

  (一)做好共青团组织换届工作。共青团第十二届委员会已届满,拟定于2018年初进行换届。以优化班子结构,提升队伍素质,激发组织活力,活跃基层工作为目标,力争通过区级、镇街、村居团组织的集中换届,把一批优秀的青年党员、团员选配到团组织中,进一步提升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推动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做好正面解读宣传,引导团干部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积极营造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方案要求,强化改革措施,对改革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沟通协调,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有力展开。以团区委改革为牵引,加强统筹指导,带动镇(街)和各系统共青团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推进改革。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努力推动共青团事业开创新局面。

  (三)开展“暖心逐梦·助学和政”公益募捐。早部署,早推进,与和政县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精准扶贫”计划,并联合集美报、天下集美等区属媒体制定宣传计划,拟定于2018年5-6月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募捐,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帮助和政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将每人每年2000元的补助有序汇入受赠学生卡中。

  (四)推进青年创新创业工作。做好青年创业贴息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完善社区青年创业中心、高校创新创业园等创业孵化空间,举办创业培训、创业沙龙、众创项目评审、政策宣讲等活动。着力在软件园三期、创业大厦、杏林湾营运中心等新兴青年群体较集中的园区组建团组织,搭建覆盖后溪镇、新城核心区(杏林湾营运中心、软件园三期、创业大厦等区域)的新兴青年活动实体阵地,提供常态化服务。

  (五)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继续实施“暖心·逐梦”重点青少年群体项目,积极探索针对各类重点青少年教育引导和权益维护的新途径,结合区综治考核工作,推动各镇(街)每年至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1项金额不少于10万的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扶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我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水平。

  此外,还将继续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青年社会组织建设、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团区委2018年收入预算为244.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1.805万元,增长6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9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集美团区委2018年支出预算为244.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1.805万元,增长6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0.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69万元,公用支出11.32万元;

  2.项目支出134.94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9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1.805万元,增长60%,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工资结构变化。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89.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科目)134.94万元。主要用于微信公众号5万元;设备购置费1.94万元;团建及社团工作经费10万元;“六大青春战役”重点工作15万元;青年汇工作经费5万元;集美区大学生志愿者协会活动经费8万元;建团周年系列活动5万元;“同发展·共兴业”创业贷款贴息65万元;厦门北站大学生志愿服务驿站共建经费10万元;东西扶贫协作——临夏州和政县扶贫经费10万元。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54万元。主要用于编外合同工人员经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在职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2.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1.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年度内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预算。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团区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该车已收编至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集美团区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998万元,增长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集美团区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 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团区委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