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24 11:49 阅读人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31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继续抓好我区共青团“品牌”项目的开拓与发展。

(二)指导全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抓好全区基层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和建设;协助党组织选拔、培训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  

(三)发挥在区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和少先队的领导作用。   

(四)负责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和提出全区共青团宣传教育的计划和任务,调查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研究团员青年思想发展规律,配合党委做好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开展青年的文化活动,指导青少年活动的阵地建设。  

(五)抓好共青团经济技术工作,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参与经济建设、企业改革、劳动就业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  

(六)负责开展全区青少年维权工作,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社会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七)发展壮大我区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族各界青年。  

(八)创建与开拓我区团办事业,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增强团组织的实力。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包括0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

财政全额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共青团集美区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和团市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宗旨,紧密围绕我区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团的四项基本职能,不断提高新形势下联系、服务、引领青年的能力,推动我区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拓展“集美区大学生志愿者协会”品牌,开展“莫兰蒂”台风灾后重建、校园社区行等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推进青年创业贴息贷款,搭建集美社区创业中心、高校创新创业园等创新创业孵化空间。

(三)围绕青年文体活动需求,举办青工大课堂活动、大学生嘉庚精神演讲比赛、青年联谊活动等活动。

(四)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延伸“暖心·逐梦”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扶项目,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集美团区委年初结转和结余5.62万元,本年收入114.09万元,本年支出113.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08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114.0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48.45万元,下降68.53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114.09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0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13.6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2.77万元,下降68.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2.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6.15万元,公用支出6.73万元。

2.项目支出30.7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3.6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52.77万元,下降68.9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80.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1.82 万元,增长37.32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的调整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74万元,较2015决算数减少52.77万元,下降63.19 %。主要原因是贴息贷款未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1.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5.34%。主要原因是缴交比例的变动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0.02 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缴交比例的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保持不变。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66万元,同比下降68.5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均未组织或参加出国团组。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共下降63.74%,主要原因是: 根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以致费用有所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团中央考察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0批次、接待总人数0。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接待任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万元,比2015年减少1.88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以致费用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