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1 17:06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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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区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跟踪、督促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度,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

(二)指导、协调、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对重点项目及项目参建单位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征地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审核拆迁实施方案并对征地拆迁房屋资金监管等。

(六)指导、督促、检查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履行情况,依法调解、裁决拆迁纠纷。

(七)接受上级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受委托核发拆迁许可证等。

(八)对本辖区征地拆迁的调研、档案管理、补偿安置数据、资料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九)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中心按厦集委编办[2007]14 号文《关于成立厦门市集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通知、厦集委编办〔2008〕25号文《关于厦门市集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机构名称调整的通知》、厦集委编办〔2011〕6号文《关于厦门市集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厦集委编办〔2014〕2号文《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厦门市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加挂厦门市集美区土地储备中心牌子的通知》确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人员编制 17人,现有在编17人,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现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重点办领导1人,在职17人(其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3人、初级职称1),编外合同工4名(驾驶员2人、审核员1人)、汽车2部。

其中: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17

1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任务仍然繁重,面临的困难多、压力大,福厦客运专线、轨道交通4、6号线、集美新城(含软三片区)、马銮湾新城等重大片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将全面启动征拆和建设工作,全区预计征地面积5000亩,拆迁面积66万平方米。我办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项目建设为重要抓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服务区域发展为目标,科学制定年度征收工作计划。(二)以加快项目建设为目标,合力推进房屋征收。

(三)以征拆管理常态为目标,加强指导监督管理。

(四)以解决项目问题为目标,加大调度协调力度。

(五)以保障群众利益为目标,公开监督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为508.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8.61万元,增长3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8.89万元;

1)基本支出446.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8.75万元,公用支出38万元;

2)部门专项支出22.14万元,发展经费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8.61万元,增长30%,主要是由于本单位调入1名工作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人员养老保险经费;添置了办公设备费用。项目包括:

(一)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因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需要,聘请律师处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存在的有关问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本区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8.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6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和公积金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1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经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四)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14万元。主要用于:

1、协调业务工作经费:每月召开“重点项目例会,项目推进务虚会”、半年及年终考核重点项目费用、全年表彰总结会议、聘请市里专家和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讲授征地拆迁知识、条例法规。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过程跟踪协调费用。购置档案袋盒印刷档案封面(3000个)、聘请专业人员整理费用。会场租赁费、材料及印刷、会场布置、制作宣传栏、标语。针对区有关部门及镇街工作人员、各拆迁公司进行指。建设进展、征地拆迁进展宣传报道经验。

2、一次性专项支出—设备专项支出2.14万元

设备添置:主要是新增工作人员1名,旧电脑需更换。需购买电脑3台,打印机1台共需经费2.14万元。

(五)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5.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落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年度内未有公务接待计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公务车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年度内未有此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