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人大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深化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的决定要求。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力保证区级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三)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监督。紧紧抓住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服务经济、民生需求、司法为民等任务,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开展监督。
(四)依法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对镇街人大和基层代表的指导,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述职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代表工作室)、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科教侨台工作委员会、法制内司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五个内设机构,其中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人事代表工作科、信访科、秘书科三个二级内设机构。单位行政编制17名,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30人,遗属补助人员4人,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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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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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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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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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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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17 |
1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在中共集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监督,为民履职,为我区奋力开创新时代“五大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支撑!
(一)立足新时代新思想,在坚定政治信念上有新提高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奋力开创新时代“五大发展”示范区建设新局面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人大法定职责作用,把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推进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做到在思想上与区委同心、目标上与区委同向、工作上与区委同步。
(二)围绕新目标新举措,在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上有新作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关注民生,持续跟踪我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事业、生态宜居等补齐民生短板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大督办力度,逐步建立并形成“选民有所呼、代表有所应、人大有所为”的机制和氛围。继续组织人大代表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努力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三)着眼新使命新理念,在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上有新气象
始终坚持人大使命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研究经济转型升级、民生事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需求,结合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财政预算等,选好工作监督切入点,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对我区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适时做出决议决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上,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完善对拟任人员法律考试、供职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工作程序,全面实施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制度,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新途径,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
(四)借鉴新经验新方法,在发挥代表主体履职作用上有新突破
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学习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虚心学习,大胆实践,努力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丰富代表履职形式,根据代表职业特点、业务专长和工作需要,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相关活动,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更多平台。继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
(五)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素质上有新成效
始终坚持抓队伍提素质,落实常委会读书班、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人大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更加重视人大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地展现人大代表的风采和人大工作的风貌。加强与镇街人大的联系,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为1184.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3.6436万元,增长19.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84.2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为1184.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3.6436万元,增长19.5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88.3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50.63万元,公用支出137.68万元;
2.项目支出95.9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4.2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93.6436万元,增长19.55%,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上调。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779.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9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三)人大会议28万元。主要用于:(1)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经费支出;(2)常委会、主任办公会所需经费支出;(3)各工委专题调研相关会议所需经费支出。
(四)代表工作50万元。主要用于:(1)发放给全体代表的书报费;(2)常委会春、秋季读书班培训费;(3)新一届全体代表履职培训费:(4)闭会期间代表视察检察评议经费;(5)课题调研经费;(6)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需要的经费。
(五)其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4.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非编人员经费支出。
(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0.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28.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九)公务员医疗补助9.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一致。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全区统筹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人大及对口部门业务交流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下降43.69%。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精简,致使汽车运行费大幅下降。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012万元,增长27.8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