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集财决批〔2017〕17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人大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深化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的决定要求。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力保证区级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三)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紧紧抓住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服务经济、民生需求、司法为民等任务,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
(四)依法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对镇街人大和基层代表的指导,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述职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代表工作室)、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科教侨台工作委员会、法制内司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五个内设机构,其中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人事代表工作科、信访科、秘书科三个二级内设机构。单位行政编制17名,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31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
财政拨款 |
17 |
17 |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区镇人大换届选举之年。主要任务是: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区委总体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在服务大局、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推动问题解决、提高队伍履职能力上有新作为、新成效,圆满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服务发展大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在重大决策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紧密围绕区委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召开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动员全区人民为全面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而努力奋斗的决议,动员和号召全区人民积极投身到人文集美建设的实践中来。在人事任免制度上,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根据人事调整需要,及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把好人事任免关。开展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等工作。主动参与全区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区委安排的各项考察学习和调研任务,认真落实常务委员会领导挂钩联系片区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作为。做好市对区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考核指标,主动作为,积极履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上级考核任务。
(二)加强经济、司法监督,聚焦民生热点,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聚焦经济形势,加强对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年中还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了人大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继续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听取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司法工作的情况报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施政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高度关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把扶持被征地农民发展集体经济列为重点议案,持续跟踪督办;关注卫计、教育、文化、民政、城市管理等民生事业发展情况,推动重点、热点、难点民生问题的解决。
(三)优化结构,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省、市委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多次组织区、镇(街)人大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选区,合理分配名额,依法、依规,按程序步骤选举产生新一届区级人大代表176名、镇级人大代表122名。选出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为新一届区、镇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增强代表活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区政府开展询问,推动代表与政府更深层次的交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有效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完善常务委员会领导挂钩联系镇街人大工作和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代表工作交流会,全面指导基层人大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注重总结和推广代表工作典型,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先进代表评选活动。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履职能力
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坚持举办常务委员会读书班和专题讲座,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密切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努力做好上情下达,不断提升人大服务发展的能力和实效。
围绕上述总结,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1)审议《集美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
(2)书面报告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情况;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情况报告;
(4)对杏林湾流域污水治理议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7)开展《厦门市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执法检查;
(8)部分市代表述职;
(9)听取区政府关于编制“集美区第七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说明;
(10)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1-8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6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
(12)研究讨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事项;
(13)听取区政府关于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14)关于我区文化市场管理专题询问;
2、主任会议
(1)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商事登记改革情况的报告;
(2)听取区政府关于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区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工作的情况报告;
3、代表工作
(1)走访联系代表,调研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镇街);
(2)交流各镇街、院校解放军代表团2016年工作计划;
(3)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
(4)组织代表听取区政府上半年政情通报;
(5)部分区代表回原选区作述职报告(四个街道);
4、代表视察
(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组织市人大代表跨区视察;
(2)关于占道经营整治情况的视察;
(3)视察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市、区代表);
(4)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视察;
5、常务委员会读书班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
(2)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相关事项的培训;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年初结转和结余 24.75 万元,本年收入 1057.14 万元,本年支出 1044.86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37.03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1057.1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4.59 万元,增长 3.38 %,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057.10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0 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0.04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 1044.8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0.86 万元,增长 3.04 %,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840.31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789.22 万元,公用支出 51.09 万元。
2. 项目支出 204.54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044.8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0.86 万元,增长 3.04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 608.42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77.9 万元,增长 41.32 %。主要原因是补缴行政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上调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增加一名行政在职人员。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1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3.21 万元,增长 14 %。主要原因是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训交流费用增加。
(三)人大会议 32.21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0.2 万元,增长 0.62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继续控制会议支出相关经费。
(四)代表工作 13.3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1.96 万元,减少 12.84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精简代表工作相关支出。
(五)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32.8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32.89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是五年一届的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增加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015年无此项支出。
(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6.0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1.04 万元,增加 73.36 %。主要原因是非编人员经费上调及新增一名编外人员。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65.7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235.17 万元,减少 58.6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养老金移交社保发放,经费支出转由社保列支。
(八)行政单位医疗 36.2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2.27 万元,减少 5.89 %。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交比例下调。
(九) 公务员医疗补助 3.80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0.18 万元,增长 4.97 %。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行政在职人员。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27.76 万元,同比下降 9.2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6年本单位未组织出国,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7.3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 27.36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5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 10.53 %,主要原因是:根据八项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以致汽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 0.4 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人大相关工作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2 批次、接待总人数 42 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 0.4 万元,主要是: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8.41 万元,比2015年减少 10.62 万元,下降 17.99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继续精简办公支出,严格控制车辆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2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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