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1-25 13:42 阅读人数:

  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人大工作,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深化人文集美建设,打造区域创新中心的决定要求。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遵循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扎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力保证区级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三)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紧紧抓住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服务经济、民生需求、司法为民等任务,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

  (四)依法服务和保障代表履职。加强对镇街人大和基层代表的指导,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履职的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述职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代表工作室)、城市建设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科教侨台工作委员会、法制内司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五个内设机构,其中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办公室下设人事代表工作科、信访科、秘书科三个二级内设机构。单位行政编制17名,现有行政在职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32人,遗属补助人员3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拨款

17

1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五大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发展要务,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谋求新作为

  紧紧围绕集美发展大局,发挥人大的特色和优势,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助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1.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落实。围绕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和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定、决议,使区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2.努力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主动参与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完成区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建设和片区指挥部工作,主动做好“厦门会晤”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努力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作为。

  3.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和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按照人事任免程序,及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强化任职人员依法履职意识。

  ()突出监督实效,努力在提升监督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提升监督实效,加强对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的监督,努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4.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强化财政决算、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的报告、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1-9月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对法律工作的监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区公安分局2017年公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

  6.加强对重点事项的监督。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以及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的落实,定期开展专题视察、听取专题报告、组织专题询问等,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7.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信访工作。听取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情况报告,继续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和重点审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备案审查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加大化解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突出代表主体,努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提升代表能力水平为重点,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有效地发挥代表作用。

  8.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以提高代表审议能力、视察调研能力和密切联系群众为重点,开展代表履职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专题培训,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9.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检查和专题询问等活动。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重要情况通报,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监督,深化代表述职评议活动,探索建立代表奖惩机制,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10.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各工委具体督办的工作机制,加强建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及时召开建议意见交办会,通过开展专题调研、跟踪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询问和组织代表约见承办单位负责人等方式集中督办一批重点建议。认真落实建议意见办理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质量和满意度。

  11.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征求代表建议意见、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协助代表开展工作。继续发挥代表活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完善社区代表联络室,加强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与联系。

  ()突出队伍建设,努力在提升履职能力上再上新水平

  围绕提高队伍履职实效为重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大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2.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扎实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人大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3.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加强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区情、政情和全区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议事效率和审议质量,将调研过程与督促解决问题相结合,形成人大调研与政府改进工作的良好互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4.密切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区开展的各项工作。强化人大工作动态宣传力度,积极对外宣传我区人大工作的先进经验及做法,展示常委会和基层人大工作实效。继续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镇、街和院校代表活动小组的工作交流,努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为990.61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3.7044万元,下降2.3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90.6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0.616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为990.61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3.7044万元,下降2.3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07.59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5.6147万元,公用支出107.66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4.3137万元;

  2.项目支出83.020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0.616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23.7044万元,下降2.34%,主要是由于2016年已完成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2017年没有安排相应经费支出。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564.49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9.22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及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6.56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非编人员经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42.17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5.14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人大会议45万元。主要用于:(1)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会议期间代表食、宿、交通等费用;(2)常委会、主任会每月各一次;(3)各工委专题调研相关会议。

    (八)代表工作35万元。主要用于:(1)下拨给各镇街、院校的代表活动及书报费;(2)闭会期间代表视察检查评议经费;(3)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一致。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全区统筹安排,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人大等部门的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为加强新一届区人大及常委会与省、市人大及常委会的沟通交流,特安排增加预算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控制在预算定额标准之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66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4.817万元,增长71.3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61231,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