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6-3004-2024-00448 生成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 号
标 题: 集美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内容概述: 集美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集美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1:42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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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集美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集美区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系统学习和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运用正反面案例剖析巩固学习成果,正面总结我区推进区级纳统联合专班工作,反面剖析一起报表迟报案例,开展调研走访检验学习成效,形成3个课题研究成果:《基于统计分析视角下的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集美区重点工业企业统计调研报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产业经济健康运行》。

  (二)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支部线下集中学习10次、线上学习交流12次、专题党课3次,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等5场主题党日活动,为支部党员干部讲授党课《党员要担当作为,当好“三比三争”的模范》。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二、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筑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堤坝

  (一)推进党委政府带头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学习工作,先后多次组织学习。2023年4月10日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4月11日召开区委九届54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的主要精神。

  (二)推进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国家、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研究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以区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区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对照任务清单,于2023年5月份完成自查自纠,核查入退库企业(项目)398家(个),专项数据核查1568家(次),配合上级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30家(次)。有效推动各统计调查对象真实全面报送当期数据,真实客观反映经济运行态势。

  (三)推进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工作。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镇(街)等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和区政府办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统计局对相关部门和镇街的收发文电脑及重点电脑通过专业软件搜索关键词开展抽查。

  (四)推进依纪依法问责追责工作。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有据可查。在集美区政府网上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健全违法举报机制。加强同纪委监委的衔接,统筹推进纪检监督与统计监督力量整合、信息共享,确保信息互通、问题线索能及时移交,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

  三、推进依法治统,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等情况发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有效提升统计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2023年对工业能源、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项目、劳动工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科技研发合计5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根据专业组提供的线索对两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起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人民币贰仟捌佰元罚款。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过程录制执法过程,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深化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学法依法。持续推动统计法和重要统计文件进党校,将《民法典》纳入“统计微课堂”学习内容,落实旁听庭审制度,积极参加上级法治培训、考试。二是深化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利用各种业务培训会、年报会、数据质量核查、走访企业之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责任意识。2023年以来累计走访调研企业超260家(次),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2场,对2000余家企业实施业务指导。三是深化社会公众学法知法。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点融合开展统计法治宣传。2023年共举办5场线下活动,向群众发放《统计法》《福建省统计条例》以及统计知识宣传单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线上针对集美区统计宣传工作目标人群推送主题短信170000条,公众号推文阅读量近5000人次。

  四、严格依法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率先全市谋划开展“五经普”工作,推动我区组建普查机构,选优配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进行系统培训,狠抓普查经费特别是“两员”费用补助和劳动报酬落实。全方位做好普查宣传,定向投放手机短信超15万条,以“阿集”“小美”动漫IP形象制作宣传视频,宣传海报投放180余个LED屏、60座公交候车亭、超117万台电视机顶盒开机界面、软件园三期116台电梯和20台电视机、诚毅国际商务中心外立面夜景工程等。科学制定普查方案,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新增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完成69471家单位、62944家个体户“地毯式”清查工作,工作亮点被央视《新闻直播间》《朝闻天下》报道推介。

  (二)助推统计服务优化提升。一是牵头成立有效纳统联合专班,充分发挥纳统专班成员单位数据集成、行业主管、属地管理等优势,2023年新增纳统企业236家,对55余家新增纳统企业开展调研,对80余家受国家核查的企业作业务指导,月度解锁率、解锁速度全市排名第一。二是牵头成立龙头企业统计服务工作专班,逐家调研分析全区65家三亿元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类目、半成品入统、多维度贡献情况。三是率先全市启动基层统计专员队伍组建工作,按照1人服务50家“四上”企业的比例配备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统计服务专员和益企服务专员,第一批次(17人)已全部到岗。四是深化与华侨大学“政校合作”,搭建“集美区经济景气监测预警系统”,以经济周期性波动为研究对象,基于合成指数(CI)、基准循环(BC)、TC序列、X-11季节调整法,构建景气指标组,助力前瞻性统计研判分析。

  (三)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8条。其中,公布经济指标快报11条、统计公报1篇、统计年鉴1篇、财政预决算报告6篇、统计工作9篇。二是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项,均已按时规范地给予答复。

  过去一年,集美区统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还需巩固,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4年,集美区统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进一步加大统计监督力度,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有机贯通,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正规统计秩序。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力打造综合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扎实的专业化人才队伍,配足配强执法人员,完善骨干人才库,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统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化统计普法工作,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调查对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把统计普法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努力营造依法依规、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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