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6-2500-2023-06635 生成日期 2023-04-23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文 号 集统〔2023〕16号
标 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09:00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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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厦审改办〔2019〕25号)、《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统〔2016〕59号)和《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集统〔2016〕6号)精神,决定对你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8日

  地点:集美区岑东路168号政府南楼417室、东三楼杏滨厅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李延龄

  副组长:王跃平、刘永春

  成  员:吴建智、陈细忠、陈琼艳、王启友、洪亚滨、

  林富福、宁永韬、苏星辉

  三、检查对象

  根据2023年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安排,4月23日,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通过“双随机监管系统”随机抽取辖区内1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家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1家住宿企业、1家餐饮企业、9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家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个房地产业项目、6家劳动工资单位、5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家科技研发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并通过厦门市集美区政府网对外公示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

  四、检查内容

  是否设置并保存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是否按企业“一套表”制度及有关要求,独立、真实报送联网直报相关统计资料;是否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及时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有无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行为;贯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其中:

  1.规模以上工业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电力消费量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销售额、营业收入、营业额等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企业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4.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检查2022年全年、2023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等相关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5.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商品房销售面积、本年完成投资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本年完成投资情况。

  7.劳动工资单位检查2022全年、2023年1—3月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8.科技研发企业检查2022年研究开发人员合计、研究开发费用合计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五、检查材料

  各有关单位应准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有关数据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有关数据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多面资料可在首页和尾页加盖企业公章全章,其他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多面资料(例如产成品出入库明细、商品销售收入明细账)也可携带电子版。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财务状况》(B103表)、2023年1—3月《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财务状况》(B203表),以及相关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产成品明细账(或出、入库单)、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申报表等;2022年1—12月、2023年1—3月《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及电业局缴费凭证(每月)或物业缴费凭证、收据等资料。

  (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2022全年《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104-1表)和《财务状况》(E103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104-1表)和《财务状况》(S103表),2023年1—3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和《财务状况》(E203表),《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204-1表)和《财务状况》(S203表),及相关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财务总账、销售收入明细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申报表等资料。

  (三)服务业企业:2022年《财务状况》(F103表)、2023年1—3月《财务状况》(F203表)及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反映企业营收来源的合同或相关凭证等资料。

  (四)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2022年12月及2023年3月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税销售额;报告期内建筑企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相关程序取得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签字盖章的三方监理进度报告单(即“三方凭证”);产值台账;发票,大额转账,银行流水凭证等佐证材料。

  (五)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2022年、2023年1—3月《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204-1表),相关的原始凭证、统计台账以及销售台账、销售合同及负债科目余额表(或增值税缴款税证明),与项目相关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及明细账、项目立项(备案)书、施工承包合同、设备购置合同、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监理报告、支付凭证等资料。

  (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022年、2023年1—3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与项目相关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总账及明细账、项目立项(备案)书、施工承包合同、设备购置合同、施工进度表、工程进度款报审表、监理报告、支付凭证等资料。

  (七)劳动工资单位:2022年《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2023年1—3月《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工资发放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及费用支出中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分项资料。

  (八)科技研发企业:2022年《企业研发项目情况》年报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年报107-2表。统计台账以及体现研发经费支出合计的相关财务总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立项计划任务书等文书、接受委托或合作开展科技项目研究的委托书或合同书、立项文书等资料。

  六、检查方法

  (一)发出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通知书。

  (二)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供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会计资料等与联网直报数据进行比对、核查。

  (三)汇总整理抽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

  七、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保证抽查时能够见到相关人员看到有关材料,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抽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

  (三)受检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抵制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有关资料或编造虚假材料应付检查的,以拒绝接受检查论处。

  附件: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抽取结果公示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

  及执法人员抽取结果公示

  一、工业(能源)企业(执法人员:陈琼艳 陈细忠)

  1.厦门洪海机械有限公司                  2.厦门匠锐科技有限公司

  3.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                  4.厦门联进电热端针有限公司

  5.厦门市驰晟胶带有限公司                6.厦门市皇源工贸有限公司

  7.厦门市杏林振利华工贸有限公司          8.厦门市紫竹轩纸业有限公司

  9.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10.厦门鑫桦特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二、批发和零售企业(执法人员:陈细忠 吴建智)

  1.禄华力(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2.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厦门)有限公司

  3.厦门福烨金属有限公司                  4.厦门广睿辰贸易有限公司

  5.厦门唯样科技有限公司                  6.厦门依腾进出口有限公司

  7.厦门鹭火科技有限公司                  8.永兴东润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三、住宿业企业(执法人员:陈琼艳 陈细忠)

  厦门阅海旅馆有限公司

  四、餐饮业企业(执法人员:陈琼艳 吴建智)

  厦门市味友乡土美食推广有限公司

  五、服务业企业(执法人员:陈琼艳 吴建智)

  1.福建省联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厦门博盛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厦门公交集团集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厦门嘉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5.厦门开游盛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6.厦门快商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7.厦门天海图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厦门中盾安信科技有限公司

  9.厦门噢西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六、建筑业企业(执法人员:陈细忠 吴建智)

  1.福建众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厦门崇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厦门市执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七、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执法人员:陈琼艳 吴建智)   

  1.马銮湾智慧科技产业园集美起步区A7地块  2.鑫锦家园a1

  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法人员:陈琼艳 陈细忠)

  1.百鼎汽配扩建项目                      2.建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高精度曝光工艺铝基印制电路板产业化    4.中国数码港海西运营中心

  5.6号(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和8号(办公楼)和9号(生产车间) 

  九、劳动工资单位(执法人员:陈细忠 吴建智)

  1.厦门锦集物流有限公司                 2.厦门日新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3.厦门宇投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4.厦门允昌印刷有限公司

  5.厦门昊圣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6.中交绿建(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十、科技研发企业(执法人员:陈细忠 吴建智)

  1.厦门飞鹏高科技铝业有限公司           2.厦门浩仁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厦门市金宝源实业有限公司             4.厦门唯捷城市配送有限公司

  5.厦门云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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